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期间被辞退是否违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疫情期间被辞退是否违法?疫情期间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疫情期间辞退员工是否违法,应当根据辞退的原因而定,涉及到员工无过错的,那么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就是违法的,而员工存在过错或者违法的,那么就可以合法的辞退处理,劳动者可以提出劳动仲裁来进行裁定处理。



·众所周知,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式便是签订劳动合同。然而社会
      众所周知,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式便是签订劳动合同。然而社会上还有很多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要对其进行补偿的,有人就有疑惑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有年限要求吗?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劳动合同以及不签订劳动合同时的补偿是怎么回事。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补...


·职工工伤认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受伤职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需要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提出申请,不然相关认定部门就不会受理申请。当然,如果是单位提出的认定申请,这个时限要求更短。那您知道职工工伤认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申请劳动工伤认定的,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这样才更...


·一,公司欺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会怎样
      一,公司欺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会怎样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劳动仲裁裁决书时效期为多长时间
      劳动仲裁裁决书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为二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


·一,解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具体有哪些?
      一,解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具体有哪些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


·企业用工与劳动关系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
      不少人认为如果为企业做了事情,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存在了一定的劳动关系了,其实这样的想法是不正确的,一般来说劳动关系的确定确实需要一方为企业一方为劳动者,但是企业用工就不能确定了,下面给您说说企业用工与劳动关系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础的经济关系,实...


·在生活当中,建设工程的完成通常是有很多人的合作情况下才可以将
      在生活当中,建设工程的完成通常是有很多人的合作情况下才可以将一个完整的建筑工程修建好的。对于工程的工程质量,不会是有一个人来进行负责的。不同类别的工程,需要由不同的人来承担,总体来说工程的质量是和非常多人息息相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建设工...


·一、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劳动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是多久
      劳动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是多久劳动仲裁裁决书分两种,终局裁决书和非终局裁决书,生效时间不同:1.终局裁决书:在裁决书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收到裁决书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劳动者起诉后又撤诉的,裁决书在法院准予撤诉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并且,收到终局裁决书后,劳动者...


·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


·单位辞退员工的方式有哪些
      单位辞退员工的方式有哪些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