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欠薪在破产重整中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企业欠薪在破产重整中怎么办

一、企业欠薪在破产重整中怎么办

简单的说,破产就是指企业欠了一屁股债却还不起,只能依法律来清理债务。此时企业有三条路可以走,破产和解、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前两者致力于挽救企业,企业有可能通过这两种程序满血复活。破产清算是指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分配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最终使债务人不复存在的一套制度。

相关法律法规: ?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综上,企业破产,职工的工资排在第四位。

大哥是有担保物权的权利人,比如对破产财产有抵押权的银行大大。

二哥是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三哥是共益债务,包括: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老四才是职工工资。

也就是说,企业的财产,先由大哥、二哥、三哥吃饱喝足,才能轮到老四。如果前三位还没吃饱,那老四也就只能饿着了。

首先,如果你所在的企业经营严重困难,可能濒临破产的话,未雨绸缪,先了解一下公司的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真的破产了,关于公司欠职工的工资,职工是否需要申报?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也是对劳动者们最有用的:欠薪保障金。

《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申请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无力或暂时无力支付欠薪,被欠薪的劳动者本人可以申请垫付欠薪:

(一)企业因宣告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进入清算程序,且欠薪事实已由企业、企业清算组织确认,或者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

所以,小伙伴们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拿到一纸文书去申请欠薪保障金。

关于欠薪保障金的标准:垫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合并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垫付的月工资标准和经济补偿金标准均最高均不超过被拖欠时的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文章便是关于企业欠薪在破产重整中怎么办这个问题的解答和梳理,由此可知,企业工资的下发是在破产的清偿流程中排在第四位的,但是,职工此时可以申领欠薪保障金。


·债权债务清算协议书主要有哪些
      债权债务清算协议书主要有哪些条款? 债权人同债务人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后,为保险起见,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债务清算协议书。协议书明确债务金额、偿还期限、逾期处理办法等内容。那么债权债务清算协议书怎么写?债务清算还有哪些方式?我们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下文和您分享一下。 一、债权债务...


·申请破产保护程序
      申请破产保护程序 一、申请破产保护程序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


·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条件
      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条件企业破产之前需要进行一次破产的清算,通过破产清算来了解一下企业当前的状况以及负债情况,但是进行破产清算之前需要满足破产清算条件。在满足基本的条件以后就可以依法按照程序的规定进行破产清算了,对于企业未完成的债务进行偿还,对于拖欠的工资进行清算。这一切的进行必须...


·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公司应该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公司应该符合什么条件?随着各国商事法律的发展,对于企业的保护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如今,世界各国都规定了破产法律制度,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启用破产保护程序,使其免受巨额债务的困扰。破产程序不能自行提起,须有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那么,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公司应该符合什...


·企业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依据《企业破产法》申请人民法院破产重整,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主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流程是怎样的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流程是怎样的我国关于外资企业清算规定,如同对外资企业征收所得税一样,我国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流程也有这明确的规定。投资企业的清算不仅有期限限制还需要成立财产清算小组,对财产进行分配,并发布通告,下面我们叙述下相关流程。 一、清算的期限 企业清算开始之日为企业...


·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欠税怎么处理?
      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欠税怎么处理? 一、企业倒闭清算中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清算是出现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


·破产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吗
      破产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吗 一、破产撤销权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吗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一)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一些企业因经营危机可能陷入破产的境地。企业破产有严格的程序,要经过清算,然后将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对已广大职工而言,更关心的是其自身合法权益是否得当保护。那么,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大致...


·申请破产的主体有哪些 破产申请的形式有几种?
      公司属于企业法人,这是通过一定的法律手段设立的,自然从设立的那一天开始就意味着可能出现法人资格消灭的情况,而一旦法人资格消灭了,那么公司也就不复存在。现实中,申请公司破产可以产生法人资格消灭的结果,那一般可以申请破产的主体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申请破产的主体有...


·企业破产和改制有何区别?
      企业破产和改制有何区别?企业改制和企业破产有着根本区别! 严格说,企业改制不属于司法程序,而企业破产属于标准的司法程序,并且两者的内容、目的和遵循的原则也根本不同,如果细说将非常复杂和专业! 但根据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企业破产不是企业改制的类型,而企业改制可以通过企业破产或者在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