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快结束了 发现证上田亩数量弄错了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让农村改革发展的更好。目前,各地确权工作仍在进行中,一部分地区基本完成,但是还有一部分地区速度较慢。农民朋友对于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仍然有不清楚的地方,近来后台就有农民朋友提问,自己家的田亩数量登记时变少了、弄错了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解决的办法吧。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确权登记颁证是在二轮土地延包的基础上,以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妥善解决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对个别地方因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未落实或土地承包合同不完善的,应在落实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扎实开展权属调查的基础上,经民主决策讨论决定,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补签或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再登记颁证。根据我国的有关政策规定,确权登记的亩数一般以承包合同书登记的亩数为参考,以实际丈量为准,丈量后必须经过您的签字确认才有效。如果您认为亩数登记有误,您可拒绝签订,申请重新丈量。按照土地确权纠错程序,可以对你家确权面积有误进行纠错,具体步骤为:先填写土地确权纠错审批表、有误地块本户和相邻地块的双方户主签字、村组核实签字、加盖村委会章、然后报乡镇农经站、乡镇统一审批后、交测绘公司纠错,你家和相邻有误地块的农户的确权证书要收回交乡镇作废,最后由测绘公司测量后,进行修正,重新打印确权证书。值得注意的是,农民朋友在确权过程中一定要亲自到场、不能要别人代签哦,不然后续要更正信息又比较麻烦。早日完成确权工作才能让土地权属更清晰,减少土地纠纷,维护农民朋友的权益,也希望广大农民朋友配合。



·每次我国有关部门颁布了关于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以后,都能够引
      每次我国有关部门颁布了关于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以后,都能够引起我国社会各界公民的广泛关注。因为一直以来,在您针对房地产市场持币等拐点的过程当中,房产的价格不知道已经翻了几番。国家也在房产日益增长的过程当中,不断出台了各种调控政策。进入,您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我国房产新政策包括哪些...


·最新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 一、2020年最新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须由贷款银行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一经确定,便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银行和贷款者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主要存在风...


·国家土地使用权是不是产权一样的?
      国家土地使用权是不是产权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1.房...


·公司场地租赁合同怎么写
      公司办公场所对于公司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地方,一般情况下,为了节约公司成本问题,大多数的公司在场地上都会选择租赁方式,那么要将租赁双方的权利得到相应的保障,就必须签订租赁合同。那么,公司场地租赁合同怎么写?我们今天来带着您一起学习以下吧! 公司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租赁人)...


·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的开发、销售等过程中都会需要强有力的资金作为后盾,因此,许多房地产企业的经营都会涉及到融资。而房地产企业想要获得稳定的发展,合适的融资方式是必要的。那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本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房地产私募基金 房地产私募基金是投资人以承担有限...


·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2、平等原则。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二、安置补助费 1、分...


·预付征地补偿款要在什么时候?
      政府在搞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经常要占用到农村的土地,对于农民,拿到一笔土地补偿款是不错的,可以很好的改善生活。政府可以选择预付,那么,预付征地补偿款要在什么时候?这个时间点是比较重要的,目前规定是在土地清表之前,下面请看我们具体的分析。一、预付征地补偿款要在什么时候?征地补偿安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无论是哪,都是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并不是一直能拥有这个权利的,比如拥有人生病而死,或者自动退出此权利,那么就需要有一个人来继承该权利,法律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有些是部分继承,有些是全部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对于家...


·关于土地纠纷的知识有哪些?
      关于土地纠纷的知识有哪些? 一、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二、土地纠纷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十...


·番禺土地使用权拍卖应该怎样办理
       一、番禺土地使用权拍卖应该怎样办理 (一)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这里所指的一级土地市场与土地使用权招标所指相同,均指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批租市场。 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 ① 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