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履行要遵守什么原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合同履行要遵守什么原则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3.全面履行原则,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履行全部义务;4.协作履行原则,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二、法律上代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合法法律上代签劳动合同如果授权代理人代签,那么是属于合法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一般而言,劳动合同应当经本人确认签字才有效。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别人代签的,具有法律效力:1、劳动者书面授权别人代签;2、劳动合同由别人代签,用人单位事后把合同文本交付了劳动者,劳动者没有异议,且双方已经实际按照合同履行的。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必然要遵循最基本的原则,若是违背了这些原则,那么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而由他人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HR要代签人出示劳动者的委托书并电话沟通确认才可,电话沟通时为了保留证据,建议告知劳动者后电话录音,以示尊重,亦有提醒劳动者HR手里有录音证据,不能随意否认委托代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损害到双方的合法权益。



·送电工程质保期法律规定的时间是多长?
      送电工程质保期法律规定的时间是多长? 从事建筑工程或着与工程相关的工作的人士肯定有听说过质保期或保修期的说法,意思就是指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工程出现相关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必须负责免费修理整改。那么,送电工程质保期法律规定的时间是多长?详情参考下文。 一、送电工...


·优秀的建筑工程律师是怎样的?
      优秀的建筑工程律师是怎样的? 一、优秀的建筑工程律师是怎样的? 1、懂得行业规则 建筑工程律师需要懂得建筑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管理条例、各种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还要熟悉定额、计价规范、施工规范以及各种版本的施工合同;还要对工程承包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了...


·保姆因病身亡算工伤吗
      保姆因病身亡不属于工伤,保姆与雇主司之间存在的是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法上的工伤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工伤认定必须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在我国工伤鉴定下来多久赔偿
      我国的劳动关系在有些时候是显得非常微妙的,比如说员工遇到工伤以后,其实大多数的用人单位会对工伤赔偿的事情进行推脱。往往就是因为工伤赔偿的问题,引发了非常多的劳动纠纷。其实劳动者本身一定要知道,自己的工伤赔偿是受法律保护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伤鉴定下来多久赔偿? 一、...


·煤矿工伤认定时间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煤矿是一种高危性质的作业,故而矿工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的情形是较为经常出现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论是何种性质的工作,只要是由于工伤需要得到企业单位的赔偿的,都是需要做工伤认定的,那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煤矿工伤认定时间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煤矿工伤认定时间时限是如何规定...


·停工留薪期工伤事故中规定的期限是多久
      停工留薪期工伤事故中规定的期限是多久?停工留薪期是从受伤休息之日开始计算,一般不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辞职申请不被批准怎么办
      辞职申请不被批准怎么办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


·非法使用外籍童工怎么处罚?
      现在有很多不法企业为了节省公司的日常开销,但又在不影响产品产量的前提下,就会打起了雇佣童工的念头,国内的童工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高的,所以就会有外籍的童工被拐卖雇佣,那么公司非法使用外籍童工是怎么处罚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 一、我国对使用童工的规定 为保护未成年人...


·离职三个月了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吗?
      离职三个月了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吗? 离职手续办好之后,合同就自动解除了。 《劳动合同法》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


·律师做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律师做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被批准后,法律援助中心会委派律师协助打官司。尽管法律援助是不收费的,但是律师应当尽心尽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律师服务。如果律师有违规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那么律师做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给您介绍下吧。 一、...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咋办
      聘请农民工干活,支付劳动报酬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是总有一些无良用人单位和“黑心”老板,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甚至拒不支付工人工资。这样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被告人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8年上半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