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怎么区别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怎么区别第一,处罚适用前提不同。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作出的;而刑事处罚是对触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作出处罚。第二,处罚适用的依据不同。行政处罚适用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性法规以及合法的规章;而刑事处罚适用的依据只能是法律,即刑法典。这是因为关于刑法的规定,是国家的专属立法权,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规章无权规定刑事处罚。第三,处罚实施机关上不同。行政处罚在我国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因此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而刑事处罚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权范畴,因此只能由法院实施。第四,处罚的种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但主体是人身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从种类上说虽包括了人身罚、财产罚、申诫罚和行为罚四大类,人身罚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且行政处罚所规定的人身罚较之刑事处罚也是要轻得多。第五,违法者主观状态对承担责任的影响不同。在刑事处罚中,行为人的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对其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影响很大,是判断罪与非罪、此罪或者彼罪的重要因素。但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和过失就显得不那么重要,只要主观上有过错,即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客观上实施了违法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就可以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不过细的研究这一违法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第六,处罚的作用不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虽然说对违法者都有惩诫和教育的双重作出,但侧重点是不同的。行政处罚是对有违反国家行政管理秩序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者进行的处罚,它注重的是对纠正违法行为,处罚只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只要达到了纠正违法行为的目的,行政处罚的作用也就达到了。而刑事处罚,是针对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分子作出的,因此它更注重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制裁犯罪分子是刑罚的主要功能,当然在制裁的过程中也包涵着对违法者的教育,对于违法犯罪行为不但要给予制止和纠正,而且必须要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制裁。二、行政拘留不予执行条件是什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可以不执行,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处罚中比较常见的就是罚款和拘留,这里的拘留有些时候也被称之为治安拘留。而行政拘留最长一般是不超过15天,在合并执行的时候也不能超过20天。在区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时候,要特别注意,那种违反但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虽然不会给予行为人刑事处罚,但往往也是不能逃脱行政处罚的。



·新刑诉法81条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新刑诉法81条具体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


·刑事案件中什么是检察院刑事抗诉
      一、刑事案件中什么是检察院刑事抗诉?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国有国法,国无法而不立,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来约束人民的行为,使得百姓安居乐业。最高人民法院乃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保护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让我们在下文中为您逐一介绍。 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


·参与赌博量刑标准是什么?
      参与赌博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般作为赌博参与人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人的,不按刑法进行量刑,只进行行政拘留处罚,最高处罚十五日拘留,条件是赌资达到一定数目或服务业从业者在赌博现场有通风报信的协助行为,一般市民仅用少量财物娱乐不属于赌博罪。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相...


·打架斗殴罪判几年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


·有什么情况用数罪并罚处罚
      什么情况用数罪并罚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为标准确立的...


·对于犯罪预备是犯罪吗?
      一、对于犯罪预备是犯罪吗?是属于犯罪的;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施犯罪,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但对社会是存在着显而易见的潜在危害的,如不加以制止和惩罚,无疑最终会导致犯罪的实...


·法律规定入罪指的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入罪指的是什么?“入罪”是指把无罪判为有罪或轻罪判为重罪。司法官故意出入人罪的,依律处刑;过失出入人罪的,减等处罚。唐律作此规定,意在强调加重司法官的责任,以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减少冤案的发生。刑法上的入罪原则与出罪原则跟我们唐朝的法律是一样的,也就是,举重以明轻,举...


·犯罪人员拘留到37才报批捕吗
      一、犯罪人员拘留到37才报批捕吗不一定。1、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7日,这是不全面的认识。不同的案件,转逮捕的最长期限不同(分别是14日、17日、37日),具有三种特定情形的转逮捕期限才是37日;2、如果案件属于转逮捕期限是37日内的案件,也是在37日内,并非一定要等到37...


·故意杀人未遂导致重伤如何量刑
      故意杀人,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性。那么当出现故意杀人未遂导致重伤的情况时应该如何量刑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故意杀人未遂导致重伤如何量刑 可能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刑诉法第176条释义具体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176条释义具体是什么刑诉法第176条是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及提出量刑建议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侦查清楚,证据已经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作出起诉决定,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要对具体量刑提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