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观专利权被侵权要注意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外观专利权被侵权要注意什么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即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主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第一,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时,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设计人员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似,不同水平的人、站在不同的立场上、用不同的眼光,可能会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例如,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普通美术人员与普通消费者对产品外观的分辨能力有很大差异,有些相似产品之间外观上的细微差别,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普通美术人员能很容易地分辨出来,而普通消费者却极易忽略。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目的,在于防止不正当的竞争,防止抄袭、仿冒行为的发生,这就要求生产者在设计其产品的外观时,应当尽量与其他生产者的产品的外观区别开来,使消费者不致混淆、误认、误购。因此,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水平为尺度,判断产品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是较为合理的标准。普通消费者并非任何公民,而是指该外观设计专利同类产品或者类似产品的购买群体或者使用群体。因为,只有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或者使用商品的消费者,才需对该产品与同类其他产品的相同与相近似作出比较和判断。第二,整体观察、综合判断是外观设计侵权判断的主要方式。整体观察、综合判断是相辅相成的。对被控产品的外观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外观是否相同、相近似,不应仅从一件设计的局部出发,或把一件设计的各个部分分割开来,而应从其整体出发,从一件设计的整体或其主要构成上来比较判断二者是否相同、相近似。(1)如果二者的全部构成要素相同或相近似,应当认为二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2)如果二者的全部构成要素不相同或不相近似,应当认为二者是不相同的外观设计。(3)如果构成要素中的主要部分相同或相近似、次要部分不同,应当认为二者是不相同的外管设计。(4)产品的大小、材料、内部构造和性能通常不能作为二者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的判定标准。但是,可以考虑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因素。二、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一)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之前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创造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二)诉讼时效的起算——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计算两年诉讼时效是否有效,计算的起算日期便成了关键,在专利法及司法解释中都明确规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计算。法律中规定的知道,是指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侵权行为发生,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而应当知道是指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侵权行为在客观上存在着知道的条件和可能性,由于主观上的大意而没有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过后知道了也应从客观上存在知道的条件产生之日计算诉讼时效。如两年前侵权人就侵权产品公开广告或参加展销,由于权利人主观上的过错没有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两年后知道了,其诉讼时效仍应从两年前起算。(三)两年时效之后提起诉讼,法律如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越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之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的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人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也就是说,权利人在两年时效之后提起诉讼,如果该专利权在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仍应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要求可从提起诉讼之日起向前推三年计算,即超过三年部分不予支持,三年规定时效之后的仍应判决,以确保专利人的权益和对侵权者的惩罚。如果遭遇侵权,尽量收集对方的信息,了解清楚对方是恶意钓鱼 执法,索求高额赔偿,还是仅仅为了保护自己产品独占市场。经过初步判断后,如果你对你的产品有足够的信心,可选择积极应诉,用客观的语言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有效地申诉;如果没有胜诉的希望或对判断模棱两可的,则需要寻找专业律师 帮忙审查,切勿随意答复或者不回复对方。若确认存在侵权的可能,卖家应积极和权利人沟通,清库存,或拿到专利授权,尽量降低损失。



·未获得专利权的侵权应当怎么赔偿?
      未获得专利权的侵权应当怎么赔偿?专利侵权给专利权人造成了损失,侵权确定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予以赔偿。赔偿数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根据《专利法》第65条的规定,即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


·版权注册的条件是怎样的?
      版权注册的条件是怎样的?版权注册的条件主要如下:1、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2、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表达出来,停留在大脑里的构想还不能称作作品,必须要要有具体的表达,另外,必要要在外部世界中产生出来,但是否像录音或者写作那样...


·驰名商标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如何认定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如何认定驰名商标? 商家会通过设计商标而增加自己的产品辨别度,从而使得消费者记住自己的产品,增加产品的购买度,然而在我国商标的类型分为多种,那么关于驰名商标该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条件?而驰名商标又是怎样被认定的?这些问题在下文中将会得到解答。 一,驰名...


·如何对App的版权进行保护?
      如何对App的版权进行保护?手机APP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如果有人非法侵犯手机APP著作权的,受害人可以向版权局投诉,要求赔偿损失和停止侵权行为。也可以提起民事方面的侵权诉讼。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


·商标侵权工商局该如何处罚
      工商局处罚售假或者商标侵权标准为: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销毁专门...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主要情形是怎样的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主要情形是怎样的 一、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主要情形是怎样的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


·冒充专利的行为都有哪些?
      冒充专利的行为都有哪些? 一、冒充专利的行为都有哪些 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的; 2、专利权被撤销或者被宣告无效后,制造或销售标有专利标记产品的; 3、专利权届满或者终止后,继续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产品的; 4、为一至三项所述行为人印制或者提供专...


·商标使用在先被人抢注可以要回吗?
      商标使用在先被人抢注可以要回吗不可以要回来。商标被他人抢注,还能继续使用吗依据《商标法》、《商标法》(13年修改版)相关规定,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正当抢注的,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具体体现在:1、对不正当抢注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此处的不正当...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有哪些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2、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


·专利转让的方法有哪些
      专利转让的方法有哪些 热点推荐: 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 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知识产权罪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 专利转让">专利转让 商业秘密 商标转让">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注册商标 当事人在获得了专利权之后,可能会出于一些目的而将自己的专利...


·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审核吗
      现在很多人的维权意识都很淡薄,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可以受到法律保护,而接下来谈到的软件著作权问题就与之类似,很多人会提出这样的一个疑问,“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审核吗?”或者是“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什么流程?”,接下来,我会简单地为您解答一下这两个问题。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具体流程是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