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怎么赔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怎么赔偿2008.1.1后的工龄适用于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在2008.1.1后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关系在2008.1.1前建立的,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劳动关系在2008.1.1后建立的,经济补偿年限从实际用工日(劳动者实际入职日)算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二、具体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二) 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通过我们对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怎么赔偿问题的解答,相信您已经清楚了,经济补偿会根据我们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计算,年限越长,经济补偿支付的越多,但是最高年限是不超过十二年的,希望我们的解答对您有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 1、股东缴纳出资新《公司法》改原来的法定资本制折中的授权资本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基金公司法人代表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基金公司法人代表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更多人去选择分享比较大的股票来赚取更多的财富,而对基金公司我国有着严格的规定,保障市场经济的形容发展,确保更多人的利益会受市场经济的影响,那基金公司法人代表的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召开条件
      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召开条件 一、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召开条件 公司减资,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


·2023公司注册资本越多越好吗
      2023公司注册资本越多越好吗 一、公司注册资本越多越好吗? 公司的注册资金当然不是越多越好。因为股东是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如果注册资金多了,说明股东承担的风险也更大了。这是有利有弊的。不能简单的说,要看具体情况的。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


·公司要给经济补偿金有哪些
      许多人以为,只要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就要依法给付经济补偿金。其实不然,只有出现法定情况公司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的话,比如因为员工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那么公司就没有相应的给付责任。 按规定,公司在以下几种情况中即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如何有效避免企业拆迁矛盾?
      如何有效避免企业拆迁矛盾? 近些年来,拆迁成为了一个热词,拆迁矛盾纠纷也时常成为社会热点新闻,处理好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纠纷也非常棘手,对此,拆迁纠纷矛盾双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合法的解决纠纷,法律对于拆迁有哪些具体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原则又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整理关...


·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怎么补偿
      公司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


·公司法人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人的职责有哪些? 这里说的公司法人其实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是由特定的人来担任的,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一般公司的法人代表的就是公司,对于法人的合法职务行为,一般是要由公司承担责任的。那么您知道公司法人具体有哪些职责吗?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公司法人的职责有哪些...


·企业强拆,找不到责任主体怎么办?
      企业强拆,找不到责任主体怎么办?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可知,对于集体土地上的土地征收,由土地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因此,在没有进行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拆除房屋...


·股东会上对审计报告的议案决议有哪些基本内容
      股东会上对审计报告的议案决议有哪些基本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我国上市公司如何再融资?
      我国上市公司如何再融资?公司上市是为了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资金来源的一种常见的方法,但是有些公司上市后仍然面临着资金不足的问题。因此,即便是已经上市的公司也可以通过一些方法进行再融资,以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但是,具体来说上市公司如何再融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如下相关方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