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如何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如何弄 一、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 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 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 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 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内容很清楚地解答了单方解除合同如何弄的问题,其实最主要的是如果对方因某些原因不能再继续实现合同,或者面对一些债务问题,例如延迟履行债务之类的,只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有任何问题都可以继续咨询网站。



·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一、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只有侵权主体为第三人时,方可同时主张。 二、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计算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


·用人单位如果依据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法》解除与员
      用人单位如果依据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员工是需要交付一定的“代通知金”的,有很多人问“代通知金”是怎么算的啊,其上限是多少呢,其实”代通知金“是按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的,并且它没有所谓的上限值。 “代通知金” 按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实践中...


·工商银行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
      工商银行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一、工商银行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提前还贷是需要按照实际的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 计算方法工具说明 1、计算商业贷款选择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的还...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必备条款有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效力如何认定?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效力如何认定?认定工伤决定书是一种依严格法定程序作出的公文书,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具有预决力,当事人一般不得再行争辩,但并非绝对不能推翻。追求客观真实与实质正义,是法官的永恒追求,根据法律真实裁判是程序公正与诉讼效...


·辞退通知书该怎么写?辞退员工原则条件有哪些?
      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公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辞退员工。但是想要辞退员工,就必须要有辞退通知书,那么辞退通知书该怎么写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辞退通知书写法与辞退员工的法律知识,详见下文。 一、辞退通知书 辞退通知书,需要有明确的员工姓名、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以及辞退...


·一、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什么?
      一、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什么?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测量...


·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哪些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哪些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是员工在工作中遇到薪资、工期等工作问题遇到纠纷时,可以向仲裁机关申请的维权的一种手段。在我国许多一线城市,劳动争议仲裁的机制已经越发趋于完善。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有一般哪些流程?受理范围又是怎样的?来帮您解答。 一、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


·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规定是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工伤认定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职员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为了规范工伤认定的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并颁发了工伤认定管理条例,各地需要在该法规的基础上,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适宜于本地的认定管理办法,并将其落实到位。 工伤认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


·单位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在哪认定?
      劳动关系是聘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或者是劳动者发生了工伤,首先就需要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在哪认定就成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一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不成立或不能证明,就不能够处理双方的争议了。 一、劳动关系在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