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预售有哪些阶段 ?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品房预售有哪些阶段 ?(一)预售方申请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我国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商品房预售广告中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文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售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5、工程施工合同;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后,应当在 10 天之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作出不准预售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够合法进行预售。(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是买卖双方意思自治的产物,商品房预售合同又称为期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于预购方签订的,就承购方交付定金或预购款,开发商在未来一定的日期交付现房的交易行为达成的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一般房屋买卖合同的特点,同时又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主体方面,预售房必须是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所规定条件的企业法人。第二:合同形式方面,预售方和预购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无效。第三:商品房预售合同须登记备案。然而房地产行业的合同比较混乱,商品房预售合同尤甚,霸王合同霸王条款随处可见,这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一是合同双方信息不对称;二是经济力量不对等。就商品房买卖而言,房地产开发商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比消费者懂得多,经济实力也比消费者强,处于绝对强势地位。(三)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我国新出台的《民法典》规定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制度。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商品房预售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预售的具体程序,一般还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来进行合法的认定,还需要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后来批准处理。



·据很多有过购房经历的人所说,在购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是存在
      据很多有过购房经历的人所说,在购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是存在陷阱的,稍不注意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因此购房要十二万分的小心注意才行。如果与开发商产生了纠纷的话,也要知道应该怎么维权。那实践中购房者维权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者维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子女买房父母出资的性质
      “子女登记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这一点的规定和之前婚姻法司法解释是一致的。 但是,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如何认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为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起明确的,按照民法典...


·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什么要注意的 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在实际
      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什么要注意的 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在实际购买的过程中,其实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是不一样的。而现在由于购买商品房的人比较多,我们就以购买商品房为例子,为您讲解一下究竟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哪些是需要购房者多加注意的地方,下面我们为你作分析解答。 一、购买商品房...


·二手房过户怎么办理
      二手房过户怎么办理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在生活中是非常容易发生纠纷的,如果一旦产生纠纷,双方当事人是很难协商一致处理的,这个时候,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你知道该如何处理吗?这个问题,我们将为下文详细讲解,您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


·买房子贷款利率多少?
      买房子贷款利率多少?2019年买房子贷款的利率从4.35%到4.9%不等,:0-6个月(含6个月),年利率:4.35%;6个月-1年(含1年),年利率:4.35%;1-3年(含3年),年利率:4.75%;3-5年(含5年),年利率:4.75%;5-30年(含30年),年利率:4....


·房屋出租要满足什么条件
      目前,房屋出租也已经形成了较大的市场。对于外出打工的人来讲,不少都是选择租赁房屋进行居住的。但在租赁房屋之前,要先了解清楚房屋出租要满足什么条件,避免自己承担较多的法律风险。接下来,就由我们为你具体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房屋出租要满足什么条件 房屋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人。共...


·怎样确定商品房的面积,如何处理商品房面积纠纷
      怎样确定商品房的面积,如何处理商品房面积纠纷 一、如何确定商品房的面积 1、使用面积 住宅的使用面积,指住宅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计算住宅使用面积,可以比较直观地反应住宅的使用状况,但在住宅买卖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积来计算价格。计算使用面积时有一些特殊规定...


·离婚房子是老公爸的我能分到什么
      现在快节奏的生活,使得离婚率也节节上升,说到离婚您关注的除了谁的过错之外,财产分割总是能让八卦的领居们津津乐道,那么离婚的时候,除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之外,财产分割也是非常重要的,当然了,财产分割里房子占的比例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如果离婚房子是老公爸的我能分到什么呢?我们下面就来谈谈...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会产生哪些纠纷
      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异常繁荣,各种性质的房屋数见不鲜。法律不可能对每一种性质的房屋专门一一做明确规定,房屋拆迁安置房因拆迁补偿方式、产权来源复杂等原因,导致司法实践中离婚财产分割时纠纷不断。那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会产生哪些纠纷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拆迁安置...


·我们知道,房屋出租是需要去房管部门等级备案的,在北京石景山尤
      我们知道,房屋出租是需要去房管部门等级备案的,在北京石景山尤为如此。可是,有很多人对于石景山租房登记须知比较疑惑。那么,北京石景山房屋出租登记须知有哪些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房屋出租?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