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钱不还判决完不还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欠钱不还判决完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的事项时,应当积极与债务人沟通处理,特别是涉及到具体事项的处理上,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如果债权人通过非法的手段来要求还款的,也是需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的,可以起诉进行处理。



·逃税罪与逃避追缴欠税罪有什么区别?
       逃税罪与逃避追缴欠税罪有什么区别?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款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缺乏流动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


·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一、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借贷行为不具备借贷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受法律保护。主要包括: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


·携款逃跑如何量刑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贪污犯罪携款逃跑的,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


·我国法律中有一条是对违法票据付款罪的定义,但是这一条内容并不
      我国法律中有一条是对违法票据付款罪的定义,但是这一条内容并不为大众所熟知,对违法票据付款罪刑法条文具体是什么,这一罪行有何特征,我国对待这一类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在今天我们为您带来的内容之中。 一、 对违法票据付款罪刑法条文如何解读 刑法条文 第一百八十九条...


·起诉欠钱不还胜诉了可是对方没钱怎么办?
      起诉欠钱不还胜诉了可是对方没钱怎么办?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和强制执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


·倒闭企业欠款怎么办
      倒闭企业欠款怎么办企业破产,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款,无力持续运营,由法院宣告中止经营,进行债权债款整理的状况。那么企业倒闭就会触及一个疑问,倒闭企业欠款怎么办?企业欠款牵扯多方利益。那么,倒闭企业欠款怎么办? 将在下文中为你回答,请往下阅览。 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要树...


·夫妻离婚后怎么分担债务
      夫妻离婚后怎么分担债务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约...


·公司债券私募发行
      公司债券私募发行 以往无论是票据还是债券,均只有公募和私募两种,就连金融学的教材也是这么教学生们的。然而,在复杂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公司债券出现了三种并行可选的发行方式,即大公募,小公募以及私募,这成为交易所债券市场的独创,这三者都具有自己的优势和特点。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公司债...


·深圳非婚生子女不罚款的条件是什么?
      深圳非婚生子女不罚款的条件是什么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于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且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不达到结婚要求)的,是按照当地政策属于超生而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根据当地计划生育政策显示,对于未婚生子若在孩子出生60天...


·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婚后债务如何处理即使是夫妻的婚后债务,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进行处理的。而这里的婚后债务也是包括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在夫妻离婚时,对于婚后债务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婚姻法》第 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