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能不少朋友对银行推出的个人委托贷款有所耳闻,这是为民间借贷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可能不少朋友对银行推出的个人委托贷款有所耳闻,这是为民间借贷人提供的的一个平台,方便了民众借贷,也让借贷过程变得更加安全。但在银行办理个人委托贷款,也会产生一些手续费。那么,委托贷款的手续费有多少呢?网站将就这个问题与您进行讨论。


一、具体的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取规定如下:

①贷款金额在一亿元以下,按最低1.15%/年的手续费费率收取。

②贷款金额在一亿元以上(含一亿)的,按不低于1%的年手续费费率收取。用年手续费费率/12即可得到相应的月手续费费率。

③如果委托方是企业单位的,如果核算委托贷款手续费低于1000元,则按1000元的标准收取。

④外币委托贷款手续费,按照人民币标准收取。

以上为部分商业银行收取标准,不同银行间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取标准往往有着一定差异。所以有意办理委托贷款的朋友,最好向业务银行咨询清楚。

二、办理委托贷款一般需要走以下这些流程步骤:

①首先委托人(如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等)同借款人,就贷款金额、用途、期限以及利率等方面因素达成一致。

②委托人和借款人在业务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由双方共同向银行提交《委托贷款申请书》。

③银行受理委托申请,并对委托人和借款人双方进行调查,如果条件符合则接受委托申请。

④银行向借款人账户放款,并按照约定利率、期限等条件,协助委托方收回贷款。

三、期限利率

委托贷款的期限,由委托人根据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偿还能力或根据委托贷款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在委托贷款中,所涉及的委托贷款利率是由委托双方自行商定,但是最高不能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和上浮幅度。自2004年起,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了(0.9,1.7),即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贷款利率的下限为基准利率乘以下限系数0.9,上限为基准利率乘以上限系数1.7,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在人行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浮动利率。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目前银行委托贷款的手续费,一般是按照委托贷款的手续费一般在办理的过程中,办理人与银行方就这个问题会进行讨论约定,具体数目一般与贷款金额等等因素有关。当然也会考虑到委托方是个人还是企业单位,身份不同手续费也有一定的差异。若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网站。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人变更、追加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者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挪用公款罪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样的特殊身份,那就不能认定过程此罪。而在实际定罪的时候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行,那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 《刑法》规定 ...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
      对于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可能很多人都无法准确地区分这两个犯罪,不得不说他们之间是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的,但他们还是有很多不同点。那究竟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


·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
      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抵押担保包括债务人抵押以及第三担保人抵押,如果这两种抵押同时出现,该如何怎么清偿?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是什么?让我们和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债务人抵押和第三人担保抵押顺序清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


·公司欠款如何处理,怎么解决公司欠款问题
      公司欠款如何处理,怎么解决公司欠款问题现在注册一个公司越来越容易,但是公司盈利却是难上加难。要经营好一个公司非一夕一朝的事。公司亏损欠债的情况屡见不鲜,很多读者不知道公司欠款如何处理,我们为你整理了相关方面的资料,希望能为你排除困扰。 一、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以公司资...


·离婚时怎样才能不承担债务需要怎样办理
      离婚时怎样才能不承担债务需要怎样办理离婚只要证明夫妻一方所借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也就可以不承担债务了,一般有以下几点证据可以证明: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


·借条被私自更改之后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被私自更改之后有法律效力吗? 一、借条被私自更改之后有法律效力吗? 随意修改借条信息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所持的所谓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借条并不是因为书写错误进行修改的,债权人属于捏造事实,还要进行处罚。 借据具备的基本要素如下: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要式合同吗?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属于要式合同吗? 一、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


·最高法关于夫妻一方所居债务如何认定?
       一、最高法关于夫妻一方所居债务如何认定? 最高法关于夫妻一方所居债务的认定: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个人承担,不作为夫妻共同任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


·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一、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因为借据毁损,无法与原件核对的书证的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而且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1、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


·追讨债务委托代理协议书
      追讨债务委托代理协议书追讨债务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被委托人: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同意将________合同(发票)项下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小写:US$)__________的欠款委托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下列债务人追讨: 债务人名称(英文):_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