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婚坐牢净身出户是强制的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重婚坐牢净身出户是强制的吗

一、重婚坐牢净身出户是强制的吗?

重婚坐牢净身出户不是强制的,法律上并无净身出户的规定,受害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按规定,以下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不过,一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时,要向法院起诉,并且要提供相应的证明。

二、构成重婚坐牢怎么和服刑人员离婚?

1、与服刑人员协议离婚

一方与服刑人员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但是由于服刑人员身份的特殊性,服刑人员一般需要向监狱申请离监办理并由管教干警陪同或者由监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到监狱办理离婚登记。

2、与服刑人员诉讼离婚

由于夫妻一方被判处有期徒刑是法官判决准予离婚的一种重要的法律依据,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与服刑人员离婚的诉讼请求通常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重婚行为有哪些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只要不是当事人自愿净身出户的,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净身出户的可能性,而且,过错方到底少分多少钱的夫妻共同财产,类似于这种问题,法律上也没有给出特别明确的规定,双方可以协商财产分割或者诉诸法院处理。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和国内有何不同
       离婚这个词你一定不觉得陌生,您也都知道离婚之后会进行财产分割。那么,当一个中国人和一个外国人离婚的时候该怎样进行财产分割呢?想必您都不太了解,本文为您解答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和国内有何不同。 一、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适用中国诉讼时效规定的前提是准据法...


·怎么申请单方面离婚2023
      怎么申请单方面离婚单方离婚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进行。单方提起离婚诉讼要满足下列条件:(1)原告为适格原告;(2)双方为合法的夫妻关系;(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


·法律规定协议离婚书怎么写有效?
      法律规定协议离婚书怎么写有效?. 一、离婚协议书内容的规则: a、双方必须明确是自愿离婚; b、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双方自然达成的; c、在离婚协议书中需表达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的处理意见。 二、协议书离婚形式的规则: a、协议书所使用的纸张必须使用A4纸张,必须使用蓝...


·一、离婚抚养费没固定收入怎么界定?
      一、离婚抚养费没固定收入怎么界定?1、无固定收入指没有固定工作,没有稳定的工资收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


·变更抚养权后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没有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的十五天之后,也就是判决生效后拿着判决书让对方交出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结果,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


·近年来,国家开始实施了租赁同权的制度,并且已有十多个城市,作
      近年来,国家开始实施了租赁同权的制度,并且已有十多个城市,作为租赁同权的试点城市,其中武汉市就在这些试点城市的行列中。在实行该政策后,对户籍等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很多人对其还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武汉市房产租售同权的有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武汉市房产租售同权的有关政策是如...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


·协议离婚女方放弃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协议离婚女方放弃孩子抚养权可以吗?女方是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放弃之后抚养权归男方。(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


·一、离婚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可以吗?
      一、离婚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可以吗? 不建议做,因为属于违法行为。还有婚内财产转移给父母可以追回。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夫妻一方出轨财产怎样分割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夫妻一方出轨财产怎样分割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错方的...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探视权和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说对方不负担费用就必然没有探视权。就抚养费来说,根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