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几种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几种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几种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二、怎么证明婚前财产

1、双方当事人需准备下列材料

(1)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2)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

2、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

3、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3)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格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夫妻财产公证虽然是婚前财产,但是也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去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去办,委托他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公证处不予办理。

3、公证员审核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有没有受到对方的欺骗或误导。在询问完,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夫妻双方需要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这份笔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间出现纠纷,而且,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

4、双方当事人签名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通常包括自然增值和主动增值两种情形。自然增值通常指财产因通货膨胀或价格上涨等不是因个人主观努力而产生的价值增加。对这部分增值,离婚时没有所有权的配偶无权要求分割。主动增值是指由于双方对该财产付出劳务、投资、管理等智力和劳动所产生的增值,在离婚时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结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结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男女二人结婚不应该附加任何条件。要求结婚,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因为受到胁迫、欺骗而做出虚假的意识表示,或者是因为重大误解...


·丧偶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丧偶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父母是小孩的第一监护人,如果父亲死亡,母亲是第一监护人,如果母亲有智力障碍或者再婚的话,可以由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1、子女利益最大原则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民法典》(2021....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1、抚养费的数额《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综上所述,离婚后孩子抚养协议书怎么写,协议应当写明孩子抚养费,抚养费按照工资收入的20...


·夫妻将婚前财产约定归另一方可以吗?
      夫妻将婚前财产约定归另一方可以吗?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在结婚前或结婚后,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其财产全部或者部分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其财产全部或者部分归双方共同所...


·离婚财产分割另案处理是否可以
      法院在处理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时候,一般除了要对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作出判决以外,还会对孩子的抚养权,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的这些问题都一并的作出判决。但是有些时候,有些夫妻也想针对财产分割的问题专门的进行处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财产分割另案处理是否可以? 一、离婚财产分割另案...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及政策是什么?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及政策是什么? 【回复】:根据上海新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可以获得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上海退休后的独生子女费由...


·离婚协议约定精神补偿可以吗?
      离婚协议约定精神补偿可以吗? 可以; 民法通则的基础理论中确定了一般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因为离婚案件也是民事案件,且离婚损害赔偿又是一种婚姻家庭中的一种侵权行为,所以其应该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一)行为的违法性。实施的行为违法是其...


·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国家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机关,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由于履行国家职权时给其他公民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伤害,国家依法进行赔偿。具体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首先行政赔偿主要是区别于刑事责任以外的赔偿方式,大致包括行政拘留、过度执法、财产冻结、资金处罚等非刑事责任的事项。刑事赔偿相对...


·起诉离婚找律师吗 起诉离婚是否要找律师
      起诉离婚说的直白点也就是打官司,民告民。此时为了能够在诉讼过程中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或者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坏,当事人往往会选择委托律师来提供帮助,这就给一些人造成了错觉,认为只要起诉离婚就一定要找律师。那究竟起诉离婚找律师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


·是不是不做亲子鉴定,法院就不能认定亲子关系了?
      不是。当事人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推定的方式判断亲子关系是否存在。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


·根据我国法律是男方起诉女方要抚养费吗?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普通老百姓都知道如果父亲离婚的话那么不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实际上很多人都会遇到另外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那么根据我国法律是男方起诉女方要抚养费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是男方起诉女方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