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区别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区别1、从定性上讲: 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人的行为,且主观上希望受害人死亡,即使因某种原因,受害人未死亡的,亦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2、从量刑上讲: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故意伤害致死会判多少年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则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诉,即使积极赔偿,最终也会使用上刑限。对于所发生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调取、固定犯罪证据,在侦查终结后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再由检察院在审查后向法院起诉,最后由法院在审理后,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所造成的伤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恶劣等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如何处理
      若想让死刑立即执行变为死刑缓期执行的话,则此时需要符合《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条件才行。法律中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为两年,那在期限届满之后又该如何来处理呢?不少人对此都比较疑惑。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如何处理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


·盗窃罪最低判多久,盗窃罪的详细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不管是怎样的犯罪,《刑法》在对其量刑处罚的时候,都会规定一个最高刑期和最低刑期,对于盗窃犯罪来讲同样如此,那么您知道盗窃罪最低判多久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最低判多久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


·犯罪中止既遂未遂有哪些区别
      犯罪中止既遂未遂有哪些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


·非法采矿罪最新司法解释全文
      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


·盗窃罪偷牛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盗窃罪偷牛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国法律中偷牛属于盗窃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刑事案件都是由谁批捕谁起诉吗?
      一、刑事案件都是由谁批捕谁起诉吗? 刑事案件都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批准权或者决定权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要求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


·无赃物抢劫罪会判刑吗?
      抢劫是为了将他人财物非法的据为己有的行为。然而在现代社会的案件中,许多都没能找到赃物,这时抢劫罪成立吗?赃物和抢劫罪之间具体关系是怎样的呢?其实我国刑法在抢劫罪的认定中据情况并不是一定需要赃物的。所以无赃物抢劫罪有时也是成立的。 首先,我们在了解无赃物抢劫罪之前,我们应该先了解一...


·刑法分则犯罪构成中寻衅滋事构成是怎样的
      刑法分则犯罪构成中寻衅滋事构成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


·猥亵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强奸不同于猥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强奸要比猥亵所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犯罪性质也更为恶劣一点,但是我国刑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对我国的妇女儿童实施猥亵行为的话,也是属于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的行为。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猥亵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猥亵罪...


·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的内容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刑诉法中规定了许多程序上的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不是十分的了解,这是因为刑事诉讼法没有民法常用,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的内容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刑诉法第一...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治安案件的类型较为简单,处理手段无非是警告、罚款和拘留。可办理刑事案件比办理治安案件要复杂的多。刑事案件的办理是有规定期限的。那么,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下文是办理刑事案件各阶段期限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刑事案件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