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要包括哪些条款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要包括哪些条款?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3、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


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份出让方持股、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是否放弃有限购买权、转让价款支付、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


6、股东会决议情况。


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转让方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事实,其他股东对于出让方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表现。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权转让并不都需要股东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实践中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通常都会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就股权转让事宜及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通知和确认,进而进行相关的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以及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受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限制,因此可能会存在双方自行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情况。当然,为了后续修改股东名册或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各方还是会通过召开股东会等各种形式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


7、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但所附条件必须具体并且有成就的可能性。


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4、明晰股权结构。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5、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6、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7、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1)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2)股权转让协议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书面股权转让协议是整个股权转让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个步骤,以上都是股权转让协议,应该包含的一些最基本的条款了,在附加条款这一方面就是根据双方股权转让的一些实际情况,肯定不同的股权转让协议当中的内容约定差别都非常的大,对书面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还是要引起重视的。




·夫妻离婚一方赌债怎么判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
      夫妻离婚一方赌债怎么判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


·借钱利息怎么算?
      借钱利息怎么算? 现在借钱的人都是亲朋好友类的熟人,一般情况不会索要利息,不排除例外情况,也可能借给陌生人且收取利息的情况,那么借钱利息怎么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借钱利息怎么算? 我国法律对利息的计算有如下规定: (一)自然人...


·借钱给别人要保留什么证据吗?
      在日常生活中总会遇到朋友亲戚同事缺钱的情况,而他们找上门来借钱的时候,自己又不好意思不借。数额不多的情况下其实也没必要写借条欠条什么的,但是数额偏大以上,最好还是要持有直接证据。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因为经济纠纷闹到法院乃至于撕破脸的情况也不在少数。你把别人当朋友,做了好人借了...


·货款延期违约金应当怎样处理?
      货款延期违约金应当怎样处理?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二)当事人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不予支持;若当...


·公司法人挪用公款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人在我国是一类公司内比较重要的一类公司代表人,对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同样这类人挪用我国的国家公款,一经查出即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我国的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公司法人挪用公款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这类问题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


·公司债券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债券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现代生产经营中,企业进行经营和借款的方式是比较多的,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也是,当自己的手里有些闲钱的时候,可能会选择投资,投资的内容可以自行选择。有些人会选择购买公司的债券,用购买债券来作为一种投资方式,但是,购买企业的债券以后,如果企业还不上自己的本钱了...


·借条打条子怎么书写有效?
      借条打条子怎么书写有效?借条打条子应当书写以下内容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和...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务的诉讼时效需要根据还款期来确定,但有些债权人在订立借款协议时却把还款期“丢”了。那么,没有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只有确定了债务的诉讼时效,才能确定是否能够通过诉讼的方式成功讨债。那具体而言,还款期不明怎么算时效呢?下面将做一个具体的论述。 一、没有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


·签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签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注意银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银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银行作为贷款人,其义务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存在着迟延发放贷款和不足额发放贷款的现象。尤其是在先签合同后审批的...


·如何解决公司注销及债务清偿问题?
      如何解决公司注销债务清偿问题?公司注销后,由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


·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
      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 现在很多法律纠纷都是民间借贷引起的,其根源就是借贷双方法律意识淡薄,才起草借款借据时,过于随意,导致在还款时,会被另外一方找出漏洞,从而双方产生纠纷,避免此类纠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起草有效的借款借据,那么,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具体要求如下: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