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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离婚财产均分后女方不执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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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夫妻离婚财产均分后女方不执行怎么办?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裁定女方履行协议。并申请强制执行。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式上的审查,在未经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认为其当然合法、有效。所以,除了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仲裁机关的裁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等中的财产部分可以强制执行外,其他文书在未经有权部门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不能直接申请执行。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综上所述,双方签订离婚财产协议书后,就应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份协议书对双方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女方无故不执行,不配合房产过户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等法院判决结果下来后,女方依然拒绝履行的,这样男方应当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冻结女方财产用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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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离婚夫妻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且不抚养的一方必须定期探视子女。可是,人们对于请律师陪同探视的问题不很清楚。那么,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是否可行?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探视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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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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