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怎样可以分的更多财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怎样可以分的更多财产?

1、离婚时可以多分财产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另一半有转移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另一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过错,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让自己多分一部分共有财产,因为对方对共有财产是有平等的分割权的。《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起诉分割财产的流程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

3、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4、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审申请

离婚分财产的这件事情不是自己想多分就一定能多分得到的,假如双方只是因为日常生活中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矛盾累积到了一定的程度才要离婚的话,双方均无任何违反法律原则的事情,那么自己单方面的想要分得更多夫妻共有财产的想法就是比较偏激的。


·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1)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一般也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


·一、可以主张离婚财产离婚赔偿吗?
      一、可以主张离婚财产离婚赔偿吗? 可以主张离婚的赔偿。相关规定是: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


·一、一方出轨离婚可以少分财产吗?
      一、一方出轨离婚可以少分财产吗?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少分;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


·一、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比例是多少?
      一、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比例是多少?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比例没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过错方转移财产申请财产保全...


·一方有精神病2次起诉会判离婚吗
      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概率比较大。但要注意以下情况: 1、第一次是撤诉的,和第一是判决不离的,二者对第二次诉讼的影响力度,还是有些差距的; 2、二次诉讼间隔,最好是连续的,如果间隔好几年后再次起诉离婚的,这表明感情恢复过,不是我们理解的确实过不下了,这和连续起诉的第二次,效果上还是...


·夫妻协议书怎么写合法?
      夫妻协议书怎么写合法?(忠诚协议为例子) 第...


·婚姻法离婚条件包括哪些
      我国婚姻法中对结婚、离婚的条件都是作出了规定的。不管是想结婚还是想离婚,当事人都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由于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了两种,因此有的人就搞不清楚婚姻法离婚条件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协议离婚条件是什么 1、两人办理过结婚登记,领了结婚证,如果只...


·夫妻分居多久才会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多久才会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夫妻的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民政局登记领证才能缔结,同居不能导致双方拥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与结婚一样,离婚也必须按照法...


·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判
      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判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


·一、离婚财产的分配原则?
      一、离婚财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那么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 1、协商处理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


·怎样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等做出处理,其中应该怎样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呢?这是很重要的,关系着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问题。接下来,我们为你收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