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买卖房能不能公证?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农村买卖房能不能公证?农村住房买卖可以做公证。农村房屋买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真实、合法的活动。此类合同公证的审查及告知重点是:1、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及转让房屋的合法性。卖方原则上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在本质上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属性质的权利,非集体组织成员不享有该项福利。因此,农村房屋的出让方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房屋合法性的审查,主要是审查宅基地的取得和使用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2、审查买方的主体资格:在一般的买卖合同公证中,买方的资格无需过多审查,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为已足。然而,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转让,导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方资格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二、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4、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5、农村房屋买卖要谨慎,对于此类交易,法院是以认定无效为原则。想要有效的话,要求是买卖双方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经过审批(或符合审批条件,比如没有宅基地等)。综上所述,农村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只限于本村居民之间。买卖双方为了增强合同效力,可以到公证处做公证,这在合同公证的范畴。作为公证处,主要审查买卖双方主体是否适格、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合理。和商品房买卖一样,农村方式买卖后也要进行过户。



·购房的时候一般开发商会先与购房者签订一份认购书,其实也就是确
      购房的时候一般开发商会先与购房者签订一份认购书,其实也就是确定购房者看中了该套商品房,而开发商在收到了购房定金的情况下,也会为给购房者保留该商品房,给予其一定时间筹措剩余房款。那这个临时购房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临时购房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正式房...


·一、代书遗嘱房产过户程序是什么?
      一、代书遗嘱房产过户程序是什么? (一)、房产继承首先需要到被继承的房产公证处办理其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再到其所辖的房产交易办理相关的房产继承手续。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齐两个证明以及两个证件: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


·什么情形下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什么情形下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1、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 根据规定,房产交易合同的签订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所签订的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行为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2、以合法形式掩...


·近年来,二手房逐渐受到购房者的青睐,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商品房的
      近年来,二手房逐渐受到购房者的青睐,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商品房的价格过高,购买二手房性价比比较强。但是如何进行二手房交易,就让不少当事人感到头疼。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进行二手房交易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


·郑州市五龙口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怎样?
      肯定会有很多人分不清楚安置房和商品房,甚至还有经济房,这些房种就像是他的名字一样,他们之间的差别是非常大的,安置房,就是用来安置居民的,安置那些因为公共建设,将他们的房子拆迁了的拆迁户,具体的,可以看我们下面整理的关于郑州市五龙口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一、郑州市五龙口安置房与商...


·现今社会,很多商品房都是事先进行预售的,而非现房。而购房者在
      现今社会,很多商品房都是事先进行预售的,而非现房。而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就等着开发商如期交付房屋。而购房者对于开发商的交付行为,此时要怎么认定开发商已交付房屋呢?如果并非如期交付,而是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开发商已交付房屋该怎...


·现在房产商不断的建筑新的房屋,很多老的安置房都被拆迁或是属于
      现在房产商不断的建筑新的房屋,很多老的安置房都被拆迁或是属于危房状态,危房是不允许人们居住进去的,是一种有安全隐患的房子,我国相关法律对危房有这明确的定义,而且还有一系列的定义的标准。一旦符合这个标准,这个房子就属于危房。那么危房鉴定标准有哪些流程? 一、危房鉴定标准 1、为...


·哪些情况下不得转租房屋
      房屋转租是被允许的,但在我国进行房屋转租的,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同时也应该征得房主的同意。当然,实践中,并不是说任何一套房屋都是可以转租的。那么哪些情况下不得转租房屋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不得转租房屋 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其具体表现形...


·买房子后悔了可以退吗
      买房子后悔了可以退吗 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一定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在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的交房日,开发商不能交付,经催告后3个月内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2、开发商缺“证” 根据《城...


·买房网签备案后是不是有房产证不一定
      买房网签备案后是不是有房产证不一定,要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证。需要按正常手续办理房产证,网签只是说明房管部门认可购房了。因为办理房产证是有很多的手续需要备案,不是说在网上签约就能办理房产证了。只能说如果要网签了,房产交易中心就备案了,就可以查询到你购卖的房产了。办理房产证...


·一、夫妻共同按揭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一、夫妻共同按揭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1、如果离婚夫妻事先有约定的话,按事先约定协议进行办理就可以了; 2、但是如果离婚夫妻没有约定的话,夫妻婚后以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的房屋房地产,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