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抚养权从法律上来讲这其实是一种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监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非婚生子女监护权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婚姻法》:“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对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各自所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
实践中,非婚生子女的监护权可由生父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原则确定,对于处理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分别居住的监护权问题,可依据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方法。
相信您在看完了上文的内容后,已经知道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吧,包括子女的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收入以及当地的实际消费水平。因此,在不同的家庭中,非婚生子女最后的抚养费数额都是不同的。


·去法院提起离婚是否会判离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协议离婚不成时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夫妻中的一方去法院提起离婚是否会判离呢?这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个问题,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去法院提起离婚是否会判离 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这是很多选择诉讼离婚...


·男方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一、男方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


·决定存疑不起诉国家赔偿吗
      存疑不起诉国家赔偿吗“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


·离婚的时候新婚姻法有利男性吗?
      新婚姻法颁布之后,可以发现诸多规定做了修改,首先单方面的宣布提出离婚是无效的,而且女方也不能在结婚时决定房子的房产证所有人,社会上很对人反应说新婚姻法更有利于男性,那么就由我们来给您简单的讲讲关于是否真的新婚姻法有利男方。 一、离婚时,新婚姻法有利男性的条例 第一条 当...


·离婚可以得到财产赔偿吗?
      离婚可以得到财产赔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


·国家赔偿期限两个月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国家赔偿,就是国家给予受害人一定赔偿费用的一种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是因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为一些违法行为,比如在执法过程中利用自己的职权对受害人进行殴打等的,造成受害人人身财产受到伤害的,受害人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关于国家赔偿期限两个月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有关...


·子女监护人是如何设定的
      子女监护人是如何设定的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对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是什么? 法院在接受与公民主观情感有密切关系的案件时总是需要考虑很多因素才能做出判决,尤其是在离婚案件中的孩子抚养权争议就更加让法官难以判断适用什么样的法律才能给当事人双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那么,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是...


·再婚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否受影响
      再婚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否受影响再婚这也是每个公民具备的最基本的权利,并且我国婚姻法当中对于再婚当中相关事项的处理法则和头婚是一样的。夫妻双方只要在民政局正式办理了离婚证,那么再婚就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是有些人面对对方再婚的这种情况,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是,再婚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否受影响...


·非婚生子女要多少抚养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也是享有被抚养的权利的。据此,在父母分开之后就可以要求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那么实践中,非婚生子女要多少抚养费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婚生子女要多少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


·有配偶又与人同居算是重婚罪吗?
      一、有配偶又与人同居重婚罪算是吗?看情况,不一定就是属于重婚罪。1、重婚行为重婚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也包括事实婚姻。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