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车私用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车私用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对于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的问题,小编在这里做简单介绍。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为一些原因导致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个人的,如租赁、借用等情形,在此情形下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那么承担赔偿责任的应是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仅仅是该机动车交强险的范围内,不足的,就要由该机动车的使用人来赔偿。如果该机动车的所有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对的,那么机动车所有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在实践当中,对于公车私用现象,发生交通事故具体怎么赔偿、赔偿责任怎么承担的问题是还没有具体的规定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职工在执行单位的工作任务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公车私用并不是职工执行工作任务而使用的工作单位的车,可要是说公车私用单位一点责任也没有也是不合理的,因为车是单位的,对其进行管理是单位的义务与责任。因此,对于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具体怎么承担,还是要看实际的具体情况。首先第一种情况是适用所谓的“外形理论”,即职工是否是对公车进行私用是单位内部的关系,职工是否私用对用人单位应当对外承担赔偿责任不造成影响。实践中适用这一理论有一个限制条件,即职工使用公车是为了执行单位批准的公务活动,不管职工使用过程中是超出了批准的范围还是怎样,也就是所说的该“私用”具有“公”的外形,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对外应是用人单位承担,即适用前述《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种情况,就是使用公车没有“公”的外形,完全就是职工私用的,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来处理,即职工在没有得到单位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使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赔偿,不足的由使用人赔偿;单位方面就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种情况为职工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与第二种情况相似,也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来处理,使用人在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外进行赔偿,单位也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上就是关于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怎么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关情况,在实践当中具体怎么分担责任比例以及赔偿多少的问题还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定。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怎么赔偿? 死者需要赔偿的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按几天算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定对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按几天算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定对营养期的鉴定,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出院后,伤情稳定后,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三期鉴定,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对三期确定后可以根据标准计算出营养费,没有做鉴定的,可以根据医嘱,建议修养日期。二、赔偿交通事故营养费的...


·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目前,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关于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标准都在不断地进行完善和修订。那么,相信您不是特别了解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的具体内容,今天的我们将会为您介绍一下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 计算方法 1、受害人年龄<60周岁的 残疾赔偿金= 浙江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


·违章出事故 交强险赔偿么?
      违章出事故 交强险赔偿么? 违章出事故 交强险赔偿么? 1、违章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能赔偿的。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


·儿子在火车上猥琐母亲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儿子在火车上猥琐母亲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儿子在火车上猥琐母亲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猥亵儿童...


·随着我国民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出行选择自驾车辆
      随着我国民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出行选择自驾车辆。但是社会上经常会出现醉驾的现象,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那么,法律规定在昆明什么算醉驾?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法律规定在昆明什么算醉驾?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


·重大交通事故逃逸判几年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


·交通肇事罪判刑了多久吊销驾照
      交通肇事罪判刑了多久吊销驾照要看情况,如果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坐牢应当吊销驾驶证,如果不是这个原因坐牢,是不会被吊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情形有哪些相信您都清楚在发生交通肇事后,如果又具有逃逸行为的话,那此时肇事者需要承担的责任往往是比较重的。不过在追究肇事者责任之外,需要先结合实际情况对逃逸行为进行认定才行。一般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情形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情形...


·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程度的人身损害,致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2.计算方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1)残疾赔偿金...


·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证据该怎么收集
      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证据该怎么收集,掌握了证据线索,但是自己没办法收集的,怎么办?交通事故诉讼中,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法院准许,可适当延长举证期限。那交通事故诉讼如何举证?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