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确认合同无效诉讼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确认合同无效诉讼费

1、 诉讼费的缴纳范围: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以及案件受理期间的各种帮忙的人工费用。

2、缴纳费用的标准:

(1)小于等于1万元的案件,缴纳50元。

(2)1万元到10万元的案件,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2.5%计算费用。

(3)10万元到20万元的案件,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2%来计算费用。

(4)20万元到50万元的案件,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1.5%来收取费用。

(5)50万元到100万元的案件,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1%来收取费用。

(6)100万元到200万元的案件,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0.9%来收取费用。

(7)200万元到500万元的案件,超过20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0.8%来收取费用。

(8)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案件,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0.7%来收取费用。

(9)10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案件,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0.6%来收取费用。

(10)大于等于2000万元的案件,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0.5%来收取费用。

3、非财产案件的费用处理标准:

(1)离婚案件,先缴纳50元到300元的手续费用,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分割的总财产小于等于20万元的,不用缴纳财产费用,超过20万元的需要缴纳超过20万元部分的0.5%。

(2)侵害别人的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类似的侵犯人格的相关案件,侵犯者需要缴纳100元到500元。若是有触及到财产损坏的,若财产数额小于等于5万元的,不需要缴纳费用;5万元至10万元的,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费用的1%来缴纳费用;10万元到20万元的,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来缴纳费用。

(3)其他的非财产案件只需要每个案件缴纳50元到100元。

(4)如果当事人提出案件存在异议,或者是案件不成立的情况,每个案件缴纳50元到100元。

4、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公证机关具有依法强制执行债务管理的相关权力,申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仲裁机构要求的赔偿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个案件交纳50元到500元。小于等于1万元的,每个案件缴纳50元;1万元到5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照1.5%缴纳;50万元至50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照1%缴纳;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照0.5%缴纳;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照0.1%缴纳。

(2)申请保全措施的,财产数额小于等于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的,每个案件缴纳30元;1000元至10万元,超过的部分按照1%缴纳;大于等于10万元,超过部分按照0.5%缴纳。申请保全措施缴纳的费用最多5000元。


·解除技术转让合同协议书的条件
      解除技术转让合同协议书的条件 技术的转让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对于技术转让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条件与其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条件也稍微有些不同。的律师在本文中将为您具体描述了解除技术转让合同的条件,以及提供了技术转让合同的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除技术转让协议书的条件 ...


·以合同履行义务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以
      以合同履行义务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以 一、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的生效条件有以下三个方面: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以合同履行义务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


·合同诈骗罪一般会被判几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五千元的,单处罚金刑;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为拘役刑;一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千二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两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要式合同的构成条件是什么?要式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要式合同的构成条件是什么?要式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要式合同的构成条件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


·买卖合同纠纷中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买卖合同纠纷中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


·租赁合同无效承担的后果是什么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


·集体合同是什么?
      集体合同是什么,如何协商与签订?我们一般常见的劳动合同指的是单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而与集体合同相比是不一样的,集体合同普遍是指企业与工会之间签订的合同,签订的主体是不同的。集体合同跟普通合同一样,也存在法律效力。那么,集体合同是什么,如何协商与签订?请看下文。 ...


·入职一年都没有签合同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入职是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在与昂入职之后并不和员工签订合同,一直拖拉,这个时候员工不免有些担心,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么,入职一年都没有签合同,单位是不是应该签合同?如果不签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一、入职一年都没...


·材料供货合同范本怎么写?
      材料供货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材料供货合同范本怎么写?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有限公司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供给乙方钢材一批,约××吨,钢材确保质量,...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情形有哪些
      很多人都知道,被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当劳动者主动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具体情况也能要求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非法集资与投资合同有什么区别?
      非法集资与投资合同,首先需要明确什么叫做非法集资,什么叫做投资合同。合同的类型有很多,最常见的就是商业合同,买卖合同,那么投资合同就不难理解,投资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以投资某项事物从而获取利益的合同,合同具有双方性,那么投资合同的当时人双方就成为投资人和集资人。我们都知道非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