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第三方劳动合同合法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第三方劳动合同合法吗?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是正式劳动合同;先和劳务派遣公司(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然后以派遣的性质派遣到用人单位去的,是劳务派遣合同(通常叫外派员工,非正式员工)。一般来讲没多大区别,主要是在待遇和福利上有所不同(例如没有在用人单位编制,工资比正式员工少,福利也比正式员工少等),其他一些方面(例如有否双休,节假日有无休假,具体工作时间,有无其他补贴,加班工资的计算,毁约责任等)主要要看合同上规定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共同协商一致,所签合同不显失公平,那就是有效合同,何时生效由你们三方共同协商。二、签定原因1、你从事的工作(工种),是不是公司的主业,如果是主业,就不是“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将员工改为“劳务派遣工”,是违法的;2、如果是“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公司根据经营实际需要,是可以将员工改为“劳务派遣工”;3、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后,你就是该公司的员工了,单位同样要为你发工资、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的衔接、及继续缴费。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都会在入职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企业是通过第三方的人力资源公司聘请的员工,那么一般会签订第三方劳动合同,第三方合同与劳动合同没有太大的区别,主要是在于福利或者待遇上有所不同,第三方合同也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此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
      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下,此时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其相应的加班工资。而在实际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除了要知道计算的标准外,还需要搞清楚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和实际加班的时间长短。其中应该怎么确定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计算加班费的基数该怎么确定...


·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和规定
      如果劳动者受到工伤后需要由统一的鉴定机构出具工伤证明才可以报销工伤保险,这是各地方政府出台的工伤条例中明确规定的事情。每个地区的规定以及需要准备的手续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按照什么程序和规定进行呢。 一、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


·在我们国家雇佣童工是不合法的行为
      在我们国家雇佣童工是不合法的行为,那么还是有些人知法犯法,那么如果拖欠童工工资怎么办?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其实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并且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也可以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具体的我们一起来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 被拖欠童工工资该怎么办? 1、收集相关证据...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应享有怎样的待遇?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应享有怎样的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的待遇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单位辞退员工社保怎么处理
      辞退员工社保会停交。离职后需要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找到工作后再办理转移即可。社保的转移: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2、再持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写一份《参保人员基本...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最关心的除了事自己的薪资问题,还有就是自己的权益与安全能否得到保障。那么,当我们因工受伤的时候,维护我们权益的就是工伤赔偿了,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的评级决定的,下面我们带您看一看眼睛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2017年的标准。 一、眼部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1...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内容是: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筑工程纠纷问题一直是近年来关注的焦点,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合同不能进行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存在这些行为的建筑工程合同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没有法律效力。那么,针对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的相关法律分析。 一、建筑工程分包的违法分析 施工总...


·建筑工程口头约定合同有效吗
      建筑工程口头约定合同有效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建筑工程口头约定合同有效吗? 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要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一)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公司倒闭社保怎么办?工资怎么处理?
      公司倒闭社保怎么办?工资怎么处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经营策略或资金等原因而导致公司经营不下去面临倒闭。作为即将倒闭公司的员工,相信最为关心的就是工资与社保的问题了。那么,公司倒闭社保怎么办?工资怎么处理?我们将针对以上两个问题在下文 中为您详细说明 。 一、公司倒闭社...


·在正常状况下,我们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循企业单位的章程,避免无故
      在正常状况下,我们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循企业单位的章程,避免无故旷工现象的出现。那么关于旷工,《劳动合同法》旷工部分有着怎样的规定呢?旷工之后又会又怎样对的处理方式呢?下面将会给我们出详尽的解释。 一、《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立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