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买房迁户口的问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关于买房迁户口的问题,每个人在的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孩子学校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因此,没有必要刻意去改变什么,只要是需要的就去改变。当然,也可以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准备。一般我们在哪里打拼就会在哪里定居,这也就延伸出来的一系列有关户口、房子什么的各种问题。有足够的能力买了房子之后想要把户口迁过来要怎么做呢?购买房屋是一件并不怎么轻松的事情。选择自己满意的地段,还要考虑将来孩子的问题,还要有满意的户型,这一系列的问题确定下来也是经历过很大的痛苦。首先,在购买了房屋之后,首要办的事情是房屋产权证,出具相关的证明,以此来证明房屋是个人私有的用来居住的财产。如果是本地人在买房之后要迁户口,只需要在买房之后将一家人的户口迁移到房产处就可以了;外地人员相对本地人员就会麻烦一些,需要出具各种相关的证明,像是在买房子的地方缴纳的社保凭证需要够一年,还需要房屋产权证的各种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发票、当时的购房合同以及发票和社保凭据都是不可缺少的;若是房屋产权证的原件被抵押掉了,那么就需要到银行处盖章复印。所有的资料都准备好之后,就可以去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可以迁移户口的证明,并去当地公安局申请迁移户口的同意证明,所有的资料都准备齐全以后,去自己本身的户口所在地的相关管理处,申请迁移户口的证明。当然,也可以不用迁户口,全凭自己个人意愿来决定。若是觉得以后会很麻烦,不管是孩子还是工作户口不在身边总是很麻烦,就可以把户口迁移过来;若是觉得没有什么就不用刻意去迁移,否则程序太多,太麻烦,跑一趟下来也是累的够呛。



·一、离婚后买房婚内老公的债务前妻有义务偿还吗?
      一、离婚后买房婚内老公的债务前妻有义务偿还吗?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前妻就没有义务偿还。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


·二手房买卖如何避免户口纠纷?
      

   二手房买卖中户口纠纷已非一日,主要是我国现在户籍制度处于改革过程中,改革也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到位,户籍管理混乱,各省市均有自己的规定和做法,一旦出现上述案例中的纠纷,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默认的通行做法都是不予立案,上海市2004年《上海高院民一庭民...


·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关于房产的纠纷,如今我国的房价上涨的很快,
      我们在生活中会遇到关于房产的纠纷,如今我国的房价上涨的很快,这样的状况下对于房产的价值就变得的很高,对于房产的纠纷问题也就变的越来越多,解决这些纠纷就需要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保障自己的利益,那上海房产纠纷是怎样解决的?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上海房产纠纷是怎样解决的?房屋...


·因疫情怎么推迟还房贷?
      因疫情怎么推迟还房贷?疫情导致推迟还房贷应当符合相关条件,当事人应当及时咨询银行,工作人员会登记信息,然后交由后台部门或客户房贷经办网点的客户经理联系跟进;住房按揭客户也可以直接打办理业务的网点电话申请。对于特殊情况无法事先申请的,比如在重症监护或住院的患者,有一些银行也接受一定...


·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
      婚前房产就一定是属于夫妻个人的吗?其实并不然,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候,所花费的时间是比较长的,因此就婚前房产来讲,实际存在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那么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前...


·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


·有债务问题离婚能保住房子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子是婚后财产的,所负的债务离婚时,不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按照个人债务划分,那么房子是可能保住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夫妻一...


·小产权房拆迁如何补偿?
      小产权房拆迁如何补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


·父亲在世可以房产继承吗?
      父亲在世可以房产继承吗?父亲在世不可以继承房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


·房屋贷款没有还完可以过户不
      房屋贷款没有还完可以过户不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现在在大城市申请两限房特别难,但因为两限房的特殊性质,大多都
      现在在大城市申请两限房特别难,但因为两限房的特殊性质,大多都修建在城市郊区,因为城市的发达交通设施相对都比较方便,但还是对一些上班的人和上班的距离有很多,所以很多人在申请到两限房没过几年就想出售,那两限房买卖,都会有一些什么样的条件呢? 两限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