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向法院起诉执行探视权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日常生活中,两夫妻离婚后,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可能会由自身对于另一方的憎恨或者其他原因不允许孩子与另一方见面,从而间接的剥夺了一方的行使探望权的权力,那么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利用正确的、合法的手段和途径来取得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呢?探视权探视权,也叫探望权,简单的来说,是指在育有孩子的两夫妻在离婚后,未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或者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与其子女探望、联系、交往甚至是短期一起生活费权利。所以从法律角度和道德角度来说,探望权是一种基于亲权的衍生权利,它是专属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权利。怎么向法院起诉执行探视权1、首先,我国民法典上明确规定了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依法行使自己的探望权,一旦探望权被另一方或者其他非主观因素影响或者阻止,并且在双方就探望权的私下协商难以达到一致时,有探望权的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的判决。2、同时在提交诉讼的过程中我们除了需要向法院提交诉讼书之外,还需要提供身份证,离婚判决书以及调解书或者其他协议书等并最好附上对方不允许你与孩子见面的证据,并最好提前拟订你期望中的探望时间,探望方式以及其他供你行使探望权的相关细节,这样才能减少以后所要遇到的麻烦,如果对方拒绝执行,适当时候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然当一方行使探望权会严重影响到子女的健康成长或者子女主观意愿不允许探望当另当别论。3、我国法律还规定,拥有探视权的一方在探望子女时,如果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人民法院应该依法中止其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如果中止的事由完全消失,法院应当立即恢复拥有探望权的一方探望的权利。关于探视权的其他知识1、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需要行使探望权,并不是由于我们的私心,因为探望权不仅仅是法律方面赋予我们的权利,它更是道德层次赋予我们的权利,拥有探望权的一方正确的行使探望权对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尤为重要,要知道保证未直接抚养或者非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不仅能有利于当事人双方慢慢弥合恢复他们因曾经的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间造成直接或者间接的感情伤害或者其他伤害,而且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和成长进步以及形成良好正确的人生价值观。2、但在实际上,探望权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时间并不算长,它仅仅处于起步阶段,还在慢慢的借鉴和摸索之中,我们在理论上对探望权性质的认识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分歧,因此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诸多不便,但我们要相信,随着法律的完善和健全,探视权的地位和性质也会越来越明确。



·在哪些情况下可监外执行
      哪些情况下可监外执行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


·强制执行法院给找人吗
      不找人。法院不负责找人,强制执行的是财产,只要有对方的信息,法院执行庭可以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任何银行存款帐户,如果账户里有钱,可以直接扣划,如果被执行人没有任何银行存款,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如房产,车产等可执行物。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机构执行工作由...


·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有哪些理由 一、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有哪些理由 合议庭经审查发现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裁决的。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无管辖权,作出的裁决没有法律效力。 第二,仲裁裁...


·行政机关提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行政机关提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


·催告书发出多久可以行政强制执行?
      催告书发出多久可以行政强制执行? 一、催告书发出多久可以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要送达当事人,自送达日期算起,当事人应在15日内缴纳罚款;15日满后还没有缴纳罚款的,在当事人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执法机关要进行履行行政决定的催告,下达催告通知书,催...


·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时效是多长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
      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时效是多长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依据2018年2月6日颁布的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六个月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如下:1、第一百五十三条,申请执行的期限...


·有权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是什么
      有权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是什么(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委托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委托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一、委托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委托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是当事人提出请求之后,有相关的行政机构来进行委托委托协议签订完毕之后,是委托人员进行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


·怀孕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
      怀孕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怀孕监外执行一般一周需要报到一次,报道次数每个地方均有所差异,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


·申请执行时,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