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要约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二、成立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法。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法。
三、劳动合同通知书
劳动合同通知书
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接此通知后,你应当自 年 月 日(即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于 年 月 日前与本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本单位将依法与你终止劳动关系,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签收时间: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存入乙方档案一份。
综上所述,关于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的知识,主要是: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另外,文中还给出了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供您参考,


·对于合同纠纷法律援助可以申请吗?
      对于合同纠纷法律援助可以申请吗? 一、对于合同纠纷法律援助可以申请吗? 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是不能申请法律援助的,需要自己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况有: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应该怎么签订?范本是怎样的?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应该怎么签订?范本是怎样的?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出质人: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 质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 为确保 年 月 日当户(债务人)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股权最高额典当借款合同》 (以下称主合同)的...


·民事案由旅游合同纠纷该如何解决?
      民事案由旅游合同纠纷该如何解决? 一、旅游合同纠纷 1、旅游合同纠纷是指旅游业者和游客之间或旅游业者之间因旅游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解除而产生的纠纷。纠纷的种类:因格式条款发生的合同效力纠纷,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产生的赔偿纠纷,因运输、饮食、旅店等企业违约或侵权形成的纠纷,因合同...


·与银行签合同后毁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与银行签合同后毁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几种情况?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几种情况?法定撤销情形有几种?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赠与合同就是:一方自意愿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另一方,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所构成的合同。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赠与方是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那么,赠与合同的撤销分几种情况?法定撤销情形有几种?下面听一听我们怎么说: 在特...


·合同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哪些?
      合同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哪些? 一、合同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哪些 (一)签订合同前的准备: 1、公司经办人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进行核实,并了解其诚信、履约能力。 2、公司经办人参考有关合同文本底稿,并结合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修...


·连续供货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连续供货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违约金和赔偿金能并用嘛
      合同违约金和赔偿金能并用嘛不可并用,而且违约金就是损失赔偿金,两者虽有区别但都是对守约方进行补偿,其本质是一回事。因此,不得判违约方既承担违约金又赔偿损失。《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了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对其与违约金之间的关系如何理解?二者都是事先约定的,合同中约定的违约...


·店铺出租十年合同怎么写?
      店铺出租十年合同怎么写? 一、店铺出租十年合同怎么写?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


·外加剂购销合同怎么写
      外加剂购销合同怎么写 外加剂购销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供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作为双方履行的依据。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使用甲方的生产车间生产聚羧酸混凝土外加剂,供应甲...


·能否单独约定试用期合同,可以单独约定试用期合同吗
      很多劳动者其实并不知道法律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因此在单位要求其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的时候,也就听之任之。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能否单独约定试用期合同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能否单独约定试用期合同 司法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