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防范现房买卖中的风险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怎样防范现房买卖中的风险
针对购买现房可能出现的风险,买受人应积极予以防范。1、买受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房产商的实力,资质,及已开发楼盘的质量,销售情况,售后服务等都要进行必要的了解,同时要对拟购买房屋是否设定抵押、设定原因,是否被查封、查扣及查封、查扣等原因进行全面了解。2、在订立买卖合同时,要尽量规范、全面、详细,应对坐落号码、面积、结构、质量及配套设施、价款及价款支付、交房时间等提出详细的具体要求,违约责任也要量化,以便于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3、在订立合同后,买受人仍要密切注意房产商的经营动态和标的物的状况。一旦发现房产商经营状况恶化或房屋被查封等情况,买受人应积极应对,采取诉讼、调解等方式,争取主动,以减少损失。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6号批复精神,为防范承包人工程价款优先权给买受人带来风险,在商品房基本完成时交付大部分购房款,以对抗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优先权,使自己的权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二、现房买卖中的风险如何规避
《物权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在现房买卖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无法取得商品房所有权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在签订购房的合同时,为了更加有效地约束出卖人履行合同,可以对出卖人“一房两卖”详细约定较为严格的违约条款,以便在发生这种情况后,可以更大限度地挽回损失,维护自己的利益。对于预购商品房或者购买暂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在已经开展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地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还可以就预告登记进行约定,并在合同订立后及时办理预告登记,以免日后遭遇一房两卖的情况。买受人可以亲眼目睹房屋的坐落、层次、结构、面积、质量等,且围环境、配套设施等也都一目了然,交付日期也可以由双方明确约定,但即便如此。



·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必然会涉及到一个收房的环节,此时其实也就是
      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必然会涉及到一个收房的环节,此时其实也就是实际向购房者转移房屋的占有,但这并不等同于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之后仍旧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产权证的。而在收房的时候也有具体的步骤,那么买房人收房的步骤都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买房人收房的步骤包括哪些...


·签订二手房合同时有哪些常见问题
      签订二手房合同时有哪些常见问题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二手房合同中买卖双方最容易忽视的几个问题: 1、购房者未能成功申请贷款。 目前,通过贷款支付主要房款是大多数购房人的首选付款方式,但如果买方不能通过银行审查,又该怎么办?买卖双方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付款能力进行约定,可以选择如果...


·房产遗嘱有哪些方式
      公民就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可以在生前立下遗嘱,对房产做出处理。实践中,就房产遗嘱来看有哪些方式呢?在继承房产的时候,一定要办理过户手续,不然的话就不能真正获得所有权。那到底房产遗嘱该如何过户?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遗嘱有哪些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是法定的机关对法律事...


·怎样做才能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怎样做才能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1、要严格核实并写明签约的三方主体,防止受欺诈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卖方主体资格的真实性。签约主体资格的真实性是房产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问题更...


·现房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现房是与期房相对的,通常要是开发商在商品房修建完毕,并且已经由施工方交付给开发商之后,再进行销售的房产,就称之为现房。而并不是说开发商认为这是现房就一定是现房,它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那到底现房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现房是什么? 现房是指消费者...


·我国昆山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我国昆山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一)个人购买首套房的,如果是按揭的贷款的方式的话分为两种的:1、首次使用公积金,套型的建筑的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的首付款的比例低为房屋的总价的20%。购买建筑面积大于90平米的,首付低30%以上。2、使用的银行的商贷的话,低的首付的比...


·单位分的房子是夫妻财产吗?
      单位分的房子是夫妻财产吗? 单位分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财产,如果是属于房改房,而且购买房改房的款项是职工个人的财产,那么就属于个人所拥有的房产,如果房产用的是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那么所购得的房屋就是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一、单位分的房子是夫妻财产? 单位分的房子不一定...


·遗嘱公证房产过户收费项目?
      遗嘱公证房产过户收费项目有哪些 一、遗嘱公证房产过户收费项目有哪些? 1、评估费 按照评估价格的5‰收取,评估价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来收取。 2、继承公证费 收取费用为评估价的2%,继承公证费不足200元的按照200元来收取。 3、房屋测绘费 小于100㎡...


·租售同权在字面上的意思是租房者可以与买房者享有同等的权利。最
      租售同权在字面上的意思是租房者可以与买房者享有同等的权利。最初颁布租售同权政策的是广州市,租售出权政策出台之后,被社会大众所广泛关注,这个政策可能会产生怎样的后果让我们拭目以待。那广州新政租售同权政策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广州新政租售同权政策是怎样的? 凡是...


·一、子女丧失房屋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
      一、子女丧失房屋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


·买房可不是一件小事,如果不经过深思熟虑就去买房,这样有很大可
      买房可不是一件小事,如果不经过深思熟虑就去买房,这样有很大可能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在买房之前建议先了解清楚买房攻略的内容,也就是要知道自己应该怎么来选房,这样才能减少日后给自己带来麻烦的可能。那到底买房攻略包括了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攻略有哪些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