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社会抚养费法院裁决后没钱交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社会抚养费法院裁决后没钱交怎么办?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可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没钱交社会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只能强制执行财产,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二、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013年12月4日通报,2012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开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总计近200亿元。向社会公开其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情况,结果则是各地征收额差异悬殊。其中“冠军”江西省高达33.8618亿元,最后一位青海则仅有350.48万元。


国家也在制定计划逐步的进行对社会抚养费,公开公示。


2017年8月,北京市政府决定对《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作修改,在超生儿社会抚养费上,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规定基数的1至3倍征收。


很多人在我们国家认为,只要是放开了二胎政策,那么社会抚养费用就不需要继续征收了,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如果超生的话,依然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用,没有进行规定缴纳的,将会采取一些极端的措施来强制其进行缴纳,比如说征收相关的更多的费用。




·一、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房离婚财产分割汽车归谁?
      一、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房离婚财产分割汽车归谁? 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房离婚财产分割汽车不是共同财产,应该归个人所有,也就是说婚前由谁出资购买就归谁。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前买车,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结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车子仍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有车的一方自愿...


·判刑罚金在什么时候交房?
      判刑罚金在什么时候缴纳?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二、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经济发展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42500元/亩;旱地/园地:71250元/亩;林地:3562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7812.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河川区  ...


·机动车无交强险 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部分人已经过上了小康生活,城市生活节奏加快,车辆已经普及,但是,车辆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无论是驾驶者还是车辆自身的问题都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交通事故发生时,机动车无交强险 赔偿标准是什么?我带您一起了解下。 一、机动车...


·交通肇事逃逸后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后怎么处罚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


·机动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处理流程是什么?
      在您现实的生活中每天都是会发生着各种不同的交通事故的,当然在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下与速度开的极快的摩托车之间也是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么机动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处理是如何的。 机动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的行...


·一、交通事故人伤协调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协调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吗?交通事故人伤协调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在立案以后的六个月就可以结案,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也是分成两种不同的情况,如果伤情比较轻轻微,交通事故当中的各方人员完全可以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商讨赔偿的事宜。但所谓的受伤如果已经...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了现代生活中最为频繁发生的事故了,不少人在出现了交通事故后,可能因为事故发生的轻微或者想要更便利地解决纠纷,此时往往当事人双方会约定签订一份交通事故赔偿协议,那么此时问题就来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为了解决您的疑惑,的我们在下面将会给您仔细的做一番介绍,...


·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下班骑车摔倒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外国公民或外国侨民复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
      外国公民或外国侨民复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外国公民或外国侨民复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外国公民: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


·交房即交付房屋。交房也是房屋买卖过程中重要的一个步骤。开发商
      交房即交付房屋。交房也是房屋买卖过程中重要的一个步骤。开发商交房而购房者在收房时,要注意审查是否符合交房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则不算为开发商完成交房。那么,开发商完成交房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此外,开发商完成交房有何方式?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开发商完成交房需要符合什么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