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职工社保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职工社保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3、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4、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

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证据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单位合法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1、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如果双方协商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合同。

2、法定事由

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的主观过错夫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提前通知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社保在一定程度上会因为劳动关系的转移而受到影响,最起码连续缴费年限会因此中断。很多员工正是考虑到社保缴费年限中断可能会带来的一系列影响,所以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后还是想要继续缴纳社保的,只不过一个人的身份无法缴纳全部的社会保险,除非考虑挂靠劳动关系。


·企业倒闭老板跑了工资怎么办
      企业倒闭老板跑了工资怎么办 一、企业倒闭老板跑了工资怎么办 1、公司倒闭一般都有外债,不会单单只欠员工工资,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向法院申请资产保护及公司资产清算拍卖,公司破产,其所有资产应当优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其次才用来支付所欠债务。 2、《劳动合同法...


·正式员工临时离职扣工资吗 一、正式员工临时离职扣工资吗?
      正式员工临时离职扣工资吗 一、正式员工临时离职扣工资吗? 一般都会扣除一部分工资,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为了使经常补偿的规定更好的操作,制定了本办法。这是对法律法规的补充,实际性更强,了解其内容在日常生活有很好的帮助。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


·劳动合同补签后有双倍工资吗
      正常情况下,在劳动者入职不久后,用人单位就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在实践中,若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之后有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还有双倍工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


·原来有病后来弄得更严重算不算工伤
      原来有病后来弄得更严重算不算工伤 一、原来有病后来弄得更严重算不算工伤? 一般不算工伤,职业病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


·工伤鉴定结论通知书通知30天后可以领取吗
      劳动者在工作中若发生了意外事故,造成受伤是能做工伤鉴定的,那么工伤鉴定结论通知书通知30天后可以领取吗?工伤鉴定有严格的程序,申请人要提交出完整的相关资料文件,用人单位则需做出处理承担相关责任。以下是对问题的解答内容,请继续阅读。 一、工伤鉴定结果通知书什么时候领取? 劳...


·建筑加固工程质量保多久
      建筑加固工程质量保多久 在建筑工程中,所有的基础设施都是有质量保证期的。如果在质保期内出现了问题,那么,相关的人士是会受到惩罚的。建筑工地上,有些地方在修建的时候,为了确保工程的完美,会对工程进行加固。加固工程的质保期也是有规定的,以下是对建筑加固工程质量保多久的问题的介绍。 ...


·一、如何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一、如何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进行书面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尽量先协商,双方基本达成一致后,进行书面确认。不可以直接发书面解除通知,如果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解除。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24...


·一、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了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了什么?第二十五条 【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的关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算。[条文注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


·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