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赌博离婚已经还清的债务要双方承担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赌博离婚已经还清的债务要双方承担吗?


赌博所欠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由赌博之人一人偿还。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男方未经女方同意从事非法活动所欠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各项权益,国家也是规定了在双方存在了一定的债务关系后债务人也是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来偿还债务,如果在婚后一方是因为赌博或者其他是从事非法活动所欠的债务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在办理离婚时此类的个人债务也是不会进行分割的。




·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
      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 一个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必然要涉及到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收票据等债权债务,所以说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而非偶尔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 一、...


·有人欠钱不还还删我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还删我怎么办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


·索要利息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
      索要利息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 一、索要利息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 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应该是没有利息的。也就是说借款人无需给付从借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之间的利息。 但从起诉之日应视为催告之日,也...


·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一、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企业借款合同有效吗?要根据企业借款对象的不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 (1)企业向具有贷款主体资格的的金融机构的合法借贷行为有效。这种情况是指正常的工商业企业为了自身的业务发展而向银行贷款的行为...


·如果醉酒驾驶罚款两万合理吗
      如果醉酒驾驶罚款两万合理吗? 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大量饮酒驾驶的现象,我国前段时间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条文来对应,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处罚两个方面加大了对饮酒驾驶的处罚。但是就题目中所提到的情况也确实是没有听过,醉酒驾驶罚款两万合理吗,法院这样的判决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呢,下面就请看看小...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多久?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多久?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是一种常见的贷款方式,最近也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和认可。它的办理比较方便,受到您的欢迎。那么,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多久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多久 个人存单质...


·债务转移协议书
      债权债务关系本身就是一个普通的民事法律行为,在任何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叫做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如果可以对一个问题达成协商的话,只要这个协商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的公序良俗就可以成立。在债权债务关系当中,如果债务人想要转让自己的债务给其他人的话,...


·一般欠钱不还是刑事犯罪吗
      欠钱不还是刑事犯罪吗欠钱不还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报警的话,公安也只会建议到法院起诉,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构成犯罪。首先,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在借钱时主观方面就抱着不想归还的心理,客观上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借钱,数额较大就构成诈骗罪,在认...


·新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如何处罚
      新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如何处罚根据贪污贿赂刑事案件最新司法解释,挪用公款罪有以下量刑标准: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


·农村超生罚款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超生的现象非常严重,给本来就贫困的生活带来更大的压力。我国自上世纪八十年达开始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对超生问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农村超生罚款标准是多少?为您解答。 一、超生罚款标准 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国家有规定的计算公式。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


·办假离婚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目前,社会上有些人通过假离婚骗贷的方式,套取银行资金,用于继续炒房或者其他投资,以获得高收益,甚至有人靠此方法一夜致富。听到这些投机取巧的致富方法,不少人心动甚至想要尝试。办假离婚贷款的风险有哪些?我们我们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财产风险 1、共同财产很可能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