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之外的销售指标协议是否有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劳动合同之外的销售指标协议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之外的销售指标协议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员工完不成基本的销售额度,可以被公司认定为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在员工无法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公司是可以依法辞退的。但是,在员工没有完成销售指标的情况下也不能随意扣基本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收入;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员工的销售业绩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运营,除了销售提成之外,用人单位通过这种强制性的销售指标来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并没有违反法律制度。所以说,员工在找工作的时候就要尽量应聘的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没有任何销售能力,自然就会被公司依法辞退的。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四个条件是什么
      一、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四个条件是什么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两方面要素:一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二是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路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我们的工作中,有时会遇到劳动合同到期但是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情况,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下应该要知道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拿到自己该有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如果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用...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效力如何认定?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效力如何认定?认定工伤决定书是一种依严格法定程序作出的公文书,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具有预决力,当事人一般不得再行争辩,但并非绝对不能推翻。追求客观真实与实质正义,是法官的永恒追求,根据法律真实裁判是程序公正与诉讼效...


·事假工资怎么扣
      对于职场而言,请假是每一个职场的员工都非常苦恼的事情,毕竟每个人都会有一点自己的私人事情,那么请假之后,工资方面是怎么扣除的呢?在讨论事假的工资如何扣除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些关于请假的信息和知识吧。其实请假会不会被同意它的决定权完全是在于你所在的那一家公司,因为除了法定的各种节假...


·一、员工工伤只发基本工资吗?
      一、员工工伤只发基本工资吗?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停工治疗康复期间,按上班一样照发工资,照享有福利待遇。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


·镇江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工伤事故在工作中经常发生,工伤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需要在身体恢复后,领取工伤认定书去相关鉴定部门做工伤鉴定,以要求企业做出工伤赔偿。很多人不知道工伤鉴定的费用具体规定。那么,镇江工伤鉴定要多少钱?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


·建筑工程零工合同怎么签订? 建筑工程零工合同 发包人(甲
      建筑工程零工合同怎么签订? 建筑工程零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____ 承包人(乙方):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和诚信原则双方就___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


·建筑工程包工不包料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包工不包料合同也就是
      建筑工程包工不包料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包工不包料合同也就是对承包建筑工程的是承包人工劳务而不承包材料而签订的合同,在某种程度上说这种包工不包料的承包方式对承包商来说承担的风险更小。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包工不包料合同 ?? ...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


·退休劳动关系终止合同是否有补偿金
      在我国,目前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如果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者对劳动合同的终止问题心存疑虑。随之一系列问题也就浮出水面。那么,退休劳动关系终止合同是否有补偿金,下面的我们与您一一分析,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


·员工居家隔离期间在家办公的工资怎么算
      如果居家隔离时,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居家工作,则职工在此期间应享受与正常工作相同的工资收入;如符合需要隔离条件的员工拒绝自我隔离,仍要求返岗工作,企业可以向卫生行政管理等部门寻求帮助,并请求协助进行强制隔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以及前述人等的密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