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农村合作医疗还可以上五险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有农村合作医疗还可以上五险吗合作医疗跟五险一金是没有冲突的。只是双重购买没有必要的。二、缴纳五险都有什么好处1、养老保险根据国家规定,只要交满15年养老保险,退休后就可以享受退休养老金待遇了。养老保险是由单位和员工共同负担的,除了自己交的部分外,单位也会给你交一部分,单位交的这部分会进入国家养老统筹基金账户中。如果交满了15年养老保险,等到了退休年龄,国家就会从统筹账户中划给你相应的养老金。简单说,养老保险的用途,就是让我们退休后能够老有所养。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的作用是可以享受看病的医疗费按比例报销的待遇,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毕竟现在看病住院实在太贵了。有医保账户的个人在看病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国家会为我们报销一定比例。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交满一年才能享受的,主要用途就是如果你被单位辞退,那么就可以按照你缴纳的年限拿取失业保险金。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我们在工作中或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因工造成疾病、意外而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死亡时我们或者我们的家属可获得的一定的物质补偿。我国法律规定,工伤保险遵循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即不管什么原因,不管责任在企业还是个人,只要属于工伤都可获得补偿。并且,工伤保险由公司投保,个人无需承担保费。所以,如果工作中发生意外或职业病等,一定要记得申请工伤保险补偿,工伤保险是不究过失的。5、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女性员工因生育不得不暂停劳动时,国家和社会需要按规定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产假。即女性员工生育期间享有产假,并且在一定范围内的检查费、手术费、接生费等医疗费用都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同时产假期间的依旧可按规定领取工资津贴(现在的规定为,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并且,现在生育保险已经不受户籍限制。另外,公司也需要按规定为男性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在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期间,男职工享有陪产假和陪产津贴。公司若不缴纳生育保险则必须为员工支付生育费用。医疗保险是个人自愿进行缴纳的,是一种国家福利政策,但是五险是国家强制性进行缴纳的。五险的范围比较广,五险中有养老保险金,也就是说社会保险在缴纳满十五之后,在自己到达退休年级可以领取养老金,在退休年纪没有交满十五年可以补缴。



·医疗纠纷住院医师承担多少
      医疗纠纷住院医师承担多少责任?一、医疗纠纷中医师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以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依法承担下列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各项赔偿项目在《医...


·医疗过错赔偿几万块钱?
      医疗过错赔偿几万块钱?(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


·离婚后抚养费医疗费是怎么进行承担的?
      很多夫妻在感情破裂之后,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自己现有的生活,但是对于一些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孩子的夫妻来说,在离婚后还常会为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进行争论,那么离婚后抚养费医疗费是怎么进行承担的?下面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 一、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医疗纠纷官司技巧包括哪些
      医疗纠纷官司技巧包括哪些医疗纠纷官司技巧 1 ?、医疗纠纷的证据搜集 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 ( ?1 ?)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


·医患纠纷近年来可以说的比较常见了
      医患纠纷近年来可以说的比较常见了,医患关系也是越来越紧张。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从而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那么医疗事故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呢?第一个是医疗费,...


·发生医疗事故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发生医疗事故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发生医疗事故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诉讼期限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医生改做司法鉴定合法吗?
      我国的刑事案件很多很复杂,所以在某些方面,我国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针对这样的问题时,能力有限,不能够很好的做出评判,同样不能够及时的查名犯罪事实。我国司法机关注意到这一点以后,便添加了司法鉴定这一项司法程序。但是做司法鉴定的人一般都是由司法机关指定的专业人士进行的,那有些医生改做...


·怎样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怎样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的认定必须是是医生存在着过失,并且这种过失导致医疗事故发生,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包括在救治过程中对于疑难杂症的患者不经过上一级的指示说明自己擅作主张的或者救治不负责而导致患者的病情没有得到好转反而加重的情...


·非法行医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民事责任是怎样的进行医疗诊断活动是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也就是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否则的话就容易构成非法行医。非法行医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那到底非法行医民事责任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上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非法行医民事责任是怎样的非法...


·医疗过失行为找谁申请鉴定,怎么鉴定
      医疗过失行为找谁申请鉴定,怎么鉴定一、医疗过失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盛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盛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省级卫生得政部门可以商请中华医学会组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