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房屋土地使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中国房屋土地使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 司法解释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2、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江门日报 傅学超)3、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原因多对于为何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缩水的现象,房地产开发商和国土部门人士认为,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地出让后部分地块存在转让以及土地闲置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的。由于我国的商品房起步较晚,所以对于达到土地使用期限后的土地如何认定,目前并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住宅用地目前的说法是自动续期,但对商业用地还没有明确说法,所以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认定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



·土地使用证赠予协议怎么写?
      土地使用证赠予协议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知道,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可以对土地进行出让、转让、买卖、出租、抵押、交换、变更、继承、赠与、划拨、终止等使用形式。那么,土地使用证赠予协议怎么写?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了帮...


·庐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庐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对农民集体所拥有土地进行征收或者征用,并按照土地之前的用途来对土地所有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称为征地补偿。然而各地由于经济发展程度不一,土地状况也不相同,所以征地补偿标准会有所不同。那么庐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由来给您解答。 “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是什么? 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可以拿到城镇土地使用权。其中出让和转让是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在这方面,我国也有不少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法及一些条例。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内容是什么?下面我...


·夫妻不在一个地方如何离婚
      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夫妻要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而实践中,也有不少夫妻婚后没有在同一个地方,那么此时夫妻不在一个地方的该如何离婚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不在一个地方怎么离婚 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


·商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商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提到政府征地,很多人都将其认为是洪水猛兽,以为是国家政府没有考虑到农民的生存现状,剥夺农民赖以依靠的土地。因此各地政府都出台了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这样由征地带来的利益对双方来说都是相互的。每一个地方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商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现在买房子有几个证需要审查“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
      现在买房子有几个证需要审查“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款入住之后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书。“五证”包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管理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释义的内容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释义的内容是什么? 由于农民法律意识薄弱,在土地承包方面经常引发纠纷。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我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文件,之后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最高法又适时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释义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土地是非常宝贵的财富,现在您的想法都是土地拥有的越多越好,其实在我国对土地有使用权的只有国家和村集体,而农民拥有的只是对土地的使用权限,就是这个对土地的使用权限也是会引起很多的纠纷的,下面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子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村委...


·公司异地办公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异地办公属于公司住所变更,需要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申请新的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


·企业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依据
      企业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依据实践中不少企业也遇到过被征地的情况,尤其是那种带有工厂的企业,此时被征地,就需要对企业做出相应的补偿。那么企业征地补偿具体是怎样的呢?有哪些法规依据?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企业征地补偿的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


·腾冲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腾冲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建设的发展对土地使用要求变大,而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地经济的发展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腾冲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