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防止公司和股东的人格混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何防止公司和股东的人格混同?为有效解决股东个人责任及风险的预防问题,我们应在以下环节,对股东的商事活动予以特别的警示,并依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做出明确而具体的规范建议,主要包括:公司设立活动(如出资管理,认缴出资期限安排及履行);公司运营、治理活动(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程序规范);管理层的构成及公司的关联交易规则;公司财产的流转、收益、安全等交易合规与真实性掌控;股东权利(收益权)实现的合法途径(公司利润分配的法定程序);不可忽视的债权人利益保护;公司人格消灭的唯一途径:破产程序或解散、清算程序。二、公司和股东的人格混同都有什么情况?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以及公司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诉讼的审判经验,实务中认定“人格混同”、适用“揭开公司面纱”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类:1.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出现了混同。目前来看,这是司法实务中适用“人格否定”理论、判令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最具“抓手”的事实,可操作性较强。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每一笔资金都有明确的来源和去处,其走向是否合法合规,通过查账或者审计,便可一目了然。债权人一旦发现公司财产被股东非法侵占的事实存在,“人格否定”的基础事实就出现了。所以,“财产混同”是法官们认定“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的常见形式。2.母子公司、关联公司、集团公司与其下属公司等存在严重的管理层“人员混同”现象。目前国内的法院以管理层人员混同为由适用“人格否定”的案例很少见,国外存在类似判例。但不排除以后会出现个案说理上的突破。实际上,在多个高管人员混同的情况下,管理层的智力资源、管理能力已经不能专一地服务于一家公司了。尽管从财务账目上反映不出管理层的“分心”,但其存在违反对公司忠诚义务以及“智力及管理资源混同”的事实,却无可辩驳。3.股东存在严重的出资瑕疵、抽逃出资。前者是出资不到位,属于违反约定;后者,抽逃出资属于商事侵权,侵害公司财产。国外判例中,严重的瑕疵出资及抽逃出资构成了适用“人格否定”规则的一种情形,且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承担的是连带责任。面对同样情况,国内法院通常只是判决“补足出资本金并支付利息损失”,严格讲,这不属于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之情形。这样的简单处理,实际是严重低估了“资本的创造和再生价值”,尤其是针对“严重的瑕疵出资、抽逃出资”来说,它完全掩盖了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此外,在2013年国家修改公司法后,对于股东认缴出资期限等条件的松绑,带来了市场管理方面的混乱,甚至出现的“零出资”“50年认缴期限”的公司。于是出现了当公司进入破产或解散清算程序时,股东认缴的巨额出资应否“加速到期”的问题。司法解释也已经明确,此时的认缴而未缴的出资,属于该公司的“清算财产”。4.公司的经营资本及账目管理混乱,交易证据与实际交易活动不符。当公司的资金走向及账目记载、管理等出现混乱时,一旦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就会提出合理的理由,认为股东已将公司的财产混入到了个人的财产之中。此时,如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则商业的逻辑和法律的推理,二者的结论均不会支持股东的抗辩。因此,股东的远见应该体现在:公司资本规范运营,账目记载准确无误,做到账账相符、款账相符、账物相符。5.股东以明显不实的价格与公司进行交易,低买高卖,或高买低卖(“反向刺穿面纱”情形),进行利益输送,使公司躯壳化。实务中,如何判断交易价格“明显不实”?法官在掌握这一判断标准时,是留有充分余地的,只是对那些“价格相差巨大”的交易活动才可认定为“明显不实”。此外,法官还要结合其他主客观因素,如股东的主观认知程度(是否构成恶意)、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等,作出判定。6.非法转移、隐蔽公司财产。无需过多解释,这是严重侵害公司财产的行为。如股东实施了这些行为,显然是滥用了“公司人格独立及有限责任原则”的表现。7.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造成公司资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可主张股东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固定损失范围的赔偿责任,不属于“连带责任”情形。8.当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灭失,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时,债权人可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是《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第二款内容,属于典型的适用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连带责任”情形,足以认定(推定)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出现了混同。9.在公司解散后,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未经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得公司注销登记,股东应就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的“固定损失赔偿”情形。10.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了公司注销,导致公司无法再进行清算。与第8种情形类似,同属于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这是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公司和股东的人格混同问题在当今社会中出现的情况有很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最有效的解决方案就是对公司和股东设立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使得公司和股东之间联系变弱,将股东的职能变弱从而实现公司的正常运营得到良好的发展。



·股东情况什么时间披露?
      股东情况什么时间披露?上市公司股东人数变化通常会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如季报、中报、年报;遇重大事项,如公司股东发生变化,也会及时进行公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


·公司法52条合资企业的经营时限是怎么规定
      公司法52条合资企业的经营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有关部门其实是非常提倡中外合资企业的,中外合资企业在日常经营的过程当中,可以相互吸收对方的优点,有利于公司从内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其他各方面不断的提高,从而对我国的市场经济作出更大的贡献。不过各方在经营中的合资企业的时候也需要知道,...


·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
      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 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 一、 保密内容 乙方需要保密核心保密内容:财务信息、现金信息、合作财务信息、财务预算。 乙方需要保密的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客户渠道、客户名单、合作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等;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


·公司法解释(二)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解释(二)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公司法的司法解释频繁的变动,其实也正体现了现在经济金融市场的发展是比较繁荣的,我国的每一次公司法的最新修订都是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完善的,所以相互之间本身也并不冲突。如今所施用的是我国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了,但是有少部分人员还比较好奇公司...


·新公司注册要多久
      新公司注册要多久,需要什么材料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鼓励创业,有很多关于创业的政策,现在应该算是创业的一个黄金时期,很多刚毕业的年轻人都会选择创业,那么创业就会涉及到注册公司的问题,很多创业者都会疑惑,新公司注册要多久,新公司注册要什么材料,新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一一...


·公司法投资公司相关法条是什么?
      公司法投资公司相关法条是什么各家企业的经营的具体事项都是不一样的,在我国投资公司是属于一种性质比较特殊的公司,因为投资公司所涉及的内容都是针对金融市场的,所以说如果投资公司存在违法操作的行为的话,对我国的市场经济会造成一定的干扰。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投资公司相关法条是什...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规定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人采取个人独资的方式,开始创立自己的企业。与此同时带来的就是企业名称的问题,许多人不知道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有没有什么规定,又或者哪些是名称里所不能出现的字样。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介绍此问题。 一、个人独资企业含义 ...


·公司打公诉费用及不同诉讼的费用
      公司打公诉费用及不同诉讼的费用 在某些情况下,有些公司会提出一些公诉,但没有专业知识的情况下,会被人乘机骗取一些不必要的费用,在这里为您解答,公司打公诉费用到底需要多少? 一、公诉 诉讼费用制度的设立,有如下几方面的意义:第一,收取诉讼费用,可减少国家不必要的开支;第二,收...


·企业融资主要的风险点有哪些
      企业融资主要的风险点有哪些? 一、企业融资主要的风险点有哪些? 1、债务融资风险 债务融资方式的特点是,融资过程简易、融资速度快、融资成本低,企业还能享受财务杠杆作用等多种因素带来的好处,但这种融资方式也有致命的缺点。通过债务融资的企业会承受较大的债务性资金风险,因为企业一...


·企业实缴注册资本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实缴注册资本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企业实缴注册资本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业实缴注册资本流程是先到银行办理验资账户,把注册资本打入账户中,银行会出具验资证明,然后拿验资报告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不过现在实缴已经可以改成认缴了。注册资金,可以一次或分次缴足到位,但首次出资额不得...


·公司注册后注销流程
      公司注册后注销流程注册公司时各类情况会经常发生,有时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我们在公司注册后想要注销掉,公司注销也要遵从法律规定来办理,准备注销需要用的文件等等,我们要先了解公司注册后注销的流程。 一、公司注册后注销流程 1、国税办理注销 (1)先去领一张注销申请表格,同时联系公司的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