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强迫写下了借条该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被强迫写下了借条该怎么办1、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2、行使撤销请求权,受害者可以在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不过该撤销主张,需要举证借条的出具是受到胁迫,该证据比较难以搜集。3、在对方提起诉讼时积极应诉,就出借人是否实际支付借款等方面予以抗辩。二、如何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3、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三、法院认定被胁迫写下借条有哪些因素法官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论证:1、对双方陈述和对证人证言的审查。2、对借条形式的审查。3、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四、哪些借条法院不支持1、过期借条。从法律上讲,没有借条过期的说法,只有过了诉讼时效的说法。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有2年的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支持。但在2年内,只要债权人主张过债权,诉讼时效就将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讨要借款,诉讼时效未过,可以到法院起诉。2、赌桌借条。因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是以合法的借条形式来掩盖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应受法律支持和保护。3、传销入会费。介绍别人加入传销组织,为收取入会费让别人打下的借条,名义上是借款,实际上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护。4、撕毁的借条。被撕毁的借条作为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书证原件,可采信度较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5、借条复印件。只持有借条复印件,不能与借条原件进行核对的确认借款真实性,且被告对借条不予认可的,法院不予支持。签订借条肯定是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时也要求实际发生了借款行为才行,一般借条的成立是以交付了借款为准。所以,在受到他人胁迫的时候签订下的借条,建议可以要求对方举证证明实际交付了借款,若对方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个时候对当事人来讲也是比较有利。



·借条出纳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借条出纳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借条出纳人的法律规定是在进行借条的书写的时候,必须要注意一些事项: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


·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你借了一笔钱给朋友,碍于关系,没有催还,后来想起的时候,发现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一、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过了诉讼时效也不是没有办法。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


·民间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怎么办
      民间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怎么办?胜诉后仍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


·民间贷款诉讼民法合同法中有什么规定?
      民间贷款诉讼民法合同法中有什么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


·欠钱还不起被起诉到法院会怎么样
      欠钱还不起被起诉到法院会怎么样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非常厌恶欠钱不还的人,但是实际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有的人确实是因为自身经济紧张而无法偿还所欠的债务,因此他们就想知道如果欠钱还不起被起诉到法院会怎么样,会不会给自己造成不良影响呢?下面就来为您讲解。一、欠钱不还被起诉...


·讨债技巧 —法理情义,同步相逼
      

近年由于市场疲软、销售不畅、银根紧等客观因素,讨不到债和还不起债,双方肌样难言的苦衷。此时既要维护本企业权益、又要顾及对方业务关系,以往友情和目前困境。有时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解决“三角债”之类矛盾。

 (1) 协助对方解脱连环债。出点子,找路子,协助对方当...


·结婚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还?
      结婚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还?结婚夫妻个人债务应当是有夫妻当事人个人来进行偿还。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他人之间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女朋友借钱要不要写借条?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


·一、根据行政法规定醉驾的罚款由谁付?
      一、根据行政法规定醉驾的罚款由谁付?根据行政法规定醉驾的罚款由醉酒驾驶的当事人来进行支付,在我国关于醉驾的罚款由造事者支付。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的法院是哪个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么问题很容易解决,如果出现...


·鞍山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如何计算的?
      鞍山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如何计算的? 一、鞍山农村拆迁补偿是如何计算的?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