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部分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部分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部分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1.提起诉讼或仲裁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2.权利人主张权利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这种意思通知,在方式上没限制(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只要将催告之意思传达于相对人,并于事后能证明。包括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提出催告。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是指权利人的相对人表示知悉该权利人的权利存在的行为。同意履行义务的形式,无特别要求。关于义务人的同意应当注意以下四点:1)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2)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摘取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4)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其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其中断。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4.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部分还款是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若是在偿还债务的期限写满之后,债务人偿还了全部的借款,此时将会导致诉讼终止。部分还款导致时效中断之后,将会导致需要重新开始新一轮的时效计算,若是在时效期间,债权人没有要求对方还款,一旦时效届满,那么可能会使得其并不能再要回借款。



·债权人损害债务人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债权人损害债务人财产应该怎么处理 一、债权人损害债务人财产怎么办 利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径讨债,是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为了追索债务,债权人(或委托代理人)私自扣人、扣钱、扣物、扣货是非法行为,行骗行抢,行贿受贿、打人伤人、暴力胁迫、毁人财物也是非法行为,非法以其它方式...


·尚未届至履行期间的债权可以行使代位权吗?
      尚未届至履行期间的债权可以行使代位权吗?尚未届至履行期间的债权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短期时效为一年;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二、代位权的成立条件1、债务人怠于行...


·离婚起诉财产清单涉及债权的应该要如何写?
      离婚起诉财产清单涉及债权的应该要如何写?按实情写,看是否属于共同的债务,只要是共同的就应该要平均分配;财产清单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清单,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指的是存在债权、债务的证据比如借条、欠条什么的。二、夫妻债务的...


·民间借贷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诚信的人来说,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只要依约履行即可。但可惜的是,在现代社会中,不讲诚信的人实在太多了。所以您在进行民间借贷时有必要注意该注意的事项。那民间借贷中要注意哪些问题呢?简而言之,民间借贷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民间借贷...


·法律规定企业间能否相互借贷
      企业间能否相互借贷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


·书写借条的注意点有哪些?
      书写借条的注意点有哪些?1、首先应该清楚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的姓名,借款金额的多少,利息按照何种方式结算以及利率,限制还款时间,违约或延期偿还的罚金,纠纷处理的方式等等。这些都应在借条中进行明确,如不加以明确说明,此借条未明确的部分将没有法律效力。但其实从日常生活中的借条出...


·债权债务纠纷包括借手机吗?债务纠纷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债权债务纠纷包括借手机吗?债务纠纷的法律程序是什么?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很多债务纠纷,金钱债务往来很常见的,债务往来的频繁也导致了债务纠纷发生是很正常的,那么在债务纠纷中除了金钱债务还有其他的吗?那么债权债务纠纷包括借手机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债权...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只要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就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属于性质非常恶劣的金融诈骗犯罪,因而必将受...


·罚款和罚金有什么不同?
      人民在交谈的过程中,往往将罚款说成是罚金,而也有将罚金说成是罚款的,总之,就是很多人不能正确区分罚款和罚金,导致笑话百出。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究竟罚款和罚金有什么不同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罚款和罚金有什么不同 适用罚金的犯罪一般都是贪财...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债券的种类有很多种,其中有一种就是可转换债券,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以及债券法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的灵活性相对较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进行转换,但是在转换的同时,一定要确保债券的价值能够得到保障,确保债券持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接下来我...


·追讨债务委托代理协议书
      追讨债务委托代理协议书追讨债务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被委托人: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同意将________合同(发票)项下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小写:US$)__________的欠款委托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下列债务人追讨: 债务人名称(英文):_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