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拆迁中怎样才算是公房的“同住人”?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屋拆迁中怎样才算是公房的“同住人”?

一、房屋拆迁中怎样才算是公房的“同住人”?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征收决定之日,因结婚而在被征收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居住未满一年的;

(2)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征收决定之日,因结婚而在被征收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

(3)在被征收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4)房屋征收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征收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二、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

1、城市房屋拆迁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首先应当获得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拆迁人按规定向有关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房屋的地域范围。同时,由规划管理部门通知被拆迁人停止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改建、扩建等工程。

2、城市房屋拆迁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

拆迁人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当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和房管所摘录拆迁范围内的常住人员及其房产状况,对被拆迁人进行逐一采访,摸清要求,并分类做好记录。拆迁人再根据核实的情况和国家、地方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编制出详细的拆迁计划和方案。

3、城市房屋拆迁申领拆迁许可证

国家对房屋拆迁实行许可制度。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拆迁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城市房屋拆迁发布拆迁公告

5、城市房屋拆迁中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是同一人的,拆迁人只与房屋的所有人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但如果房屋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拆迁人需要分别与所有人和使用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6、城市房屋拆迁中实施拆迁程序

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拆迁任务。搬迁结束后,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出具包括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姓名或者名称、房屋产权性质、地点、面积、搬迁时间等内容的搬迁验收单。对完成搬迁后的房屋断水、断电、断热、断气,组织房屋拆除工作。

其实每个城市规定的对公房同住人的认定标准可能都会有一定的差异,一般情况下确定为同住人的话也是能获得一部分补偿金的,但是我们在以上文章当中提供的关于同住人的认定标准只能视为参考依据,如果和本地政策有差异的话,要以本地政策为准。


·房屋租赁合同总公司转给分公司后被转让怎么办?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总分公司在性质上其实是一种依靠关系,所以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总公司将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给分公司的行为,该行为一般要经过出租方的同意才有具有效力,但是如果,在此期间,房屋被转让了怎么办呢?今天,针对“房屋租赁合同总公司转给分公司,该房屋在租赁期间被转...


·合同期内退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
      合同期内退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纠纷都有哪些
      实践中,最让购房者烦恼的事就是遇到二手房买卖纠纷问题。那么在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常见的纠纷都有哪些呢?作为二手房的购房者,您一定要知道这些常见的购房纠纷,并学会避开这些纠纷,这样您才能顺利的买到称心如意的二手房。具体而言,二手房买卖一般有哪些纠纷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共同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怎么办
      由于不愿意失去购房机会,在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出资购房,但在办理购房手续时,可能出现一方将房产办在自己一下名下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要是夫妻日后离婚的话,那么共同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共同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怎么办 共同买房登记一人...


·父母资助子女买的房 离婚的时候怎么分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使用的新房,多数都是由家里的父母资助购买的。此时一般也会登记在子女的名下,算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那对于父母资助子女买的房屋,夫妻离婚的时候应该怎么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父母资助子女买房: (一)、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


·借名买房合同中第三人能否善意取得
      借名买房合同虽因规避国家限购政策、违背公序良俗而应认定为无效,但借名人在其后因消除了限购政策障碍并经相关行政机关确认符合申购存量住宅条件,已经具备购房资格,从而消除了合同无效事由,案涉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得以补正。据此,违反限购政策的借名买房合同无效情形可以得到补正,即本不满足限购...


·离婚房析产过户程序是什么?
      办理离婚析产需要带好房产证等证件到有关部门进行析产过户。若没有判决书,析产过户是需要手续费的,约500到800元不等。此外还有登记手续费、印花税等税费。房屋产权变更要涉及税务的问题,需要夫妻双方注意。离婚房析产过户程序是什么?以下是析产程序: 一、什么是离婚析产 离婚析产指离婚时...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公租房是公有财产,不是个人财产,当事人无权分割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有以下情形都是无效的:(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将房产分割变现?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将房产分割变现?可以直接卖掉房产,并直接对资金进行分割即可,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


·一般在私人之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
      一般在私人之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签订的才是房屋买卖协议书。如果是从开发商手里直接购买商品房的话,按照国家的规定此时双方之间签订的往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名称上面不太一样,但从本质上来看其实也是差不多。那现实中应该如何写房屋买卖协议书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屋买卖协...


·海南买房子限购吗
      海南买房子限购吗海南买房子会限购。因为回顾之前的房市,从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若干意见》以来,海南房地产规模加速扩大,海南的经济增长点严重依赖房地产业,房价过高引发一些列问题。对此,海南最高决策层对海南房地产问题高度关注,海南开始了一系列堪称“五花大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