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财产法院会调查银行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财产法院会调查银行吗?

1、离婚财产法院一般不会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的,只有在当事人提出调查的申请之后,法院才会调查银行账户。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4、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如果真的需要调查对方在银行的存款,即便是律师事务所都没有这么大的权力的,因为银行有义务替客户的隐私保密,也只有在见到法院的相关文书之后才会透露银行存款数额。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费用,通常情况下都是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


·在我国对于抚养费不出可以起诉吗?
      在我国对于抚养费不出可以起诉吗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拒绝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


·结婚证被一方拿着不给,离婚能办吗?
      结婚证被一方拿着不给,离婚能办吗? 在生活中由于夫妻感情破裂等种种原因,导致婚姻生活无法继续进行,这时往往会通过离婚来解决,可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却拿着身份证不给予对方,那么这种情况能离婚吗?应该怎么办呢? 可以单方到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如下证据材料...


·中老年丧偶再婚财产如何进行分配?
       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能够白头偕老的,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想。现实中可能由于多种多样的原因所导致的中年丧偶的情况,有时候另外一半就会选择再婚,因此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中老年丧偶再婚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中老年丧偶再婚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丧偶老人的再婚财产怎么分配...


·抚养费是要作进一步的区分的
      抚养费是要作进一步的区分的,需要分为生活费和教育经费两块的。一般而言,抚养费是付到18岁就可以停止的。但是如果被抚养人还在念书的,那就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教育经费的。教育经费有可能是全给了,有可能是给一半,这个就看双方有没有约定了,如果没有,那就是需要承担一半。这是合法的,也是作为父...


·网络诈骗找不到商家怎么办?
      网络诈骗找不到商家怎么办?网络世界是个虚拟空间,谁也不知道网站的背后隐藏着什么猫腻。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以网上购物的形式从事诈骗活动。日常生活中,不少消费者中招,当受害人想到维权的时候,会发现这些商家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那么网络诈骗找不到商家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出...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如何分?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如何分?   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   有时会涉及到对于彩礼的分割,男方给的彩礼,一般在实践上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
      如果夫妻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此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就需要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其中就包括了离婚起诉书。对于很多人而言书写离婚起诉书都是比较困难的,我们就带来了一份离婚起诉书范本,供你参考了解。 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


·无效婚姻还有离婚证吗?
      无效婚姻还有离婚证吗?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婚姻无效就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是不需要办理离婚证的。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将已经存在的合法予以解除的行为,双方会领取到离婚证,而宣告婚姻无效是指人民法院对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二、婚姻无效与离婚的区别有哪些?第一...


·没结婚两个孩子怎么判决
      对于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由双方协商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支付其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同居期间的子女如何抚养
      同居期间的子女如何抚养一、同居期间的子女如何抚养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


·支付离婚补偿需要什么条件
      支付离婚补偿需要什么条件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