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致人轻伤二级批捕谅解后怎么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致人轻伤二级批捕谅解后怎么判?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已经得到了受害方谅解,如果受害人已经报过案,依法还会按司法程序继续进行,最后对行为人判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有刑事谅解书的,在判刑时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二、故意伤害罪的主观表现是什么?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综上所述,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受伤构成轻伤就要被判刑,经过鉴定是二级轻伤,而且受害人出具刑事谅解书,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从轻判决,一般在一年左右。符合条件的,嫌疑人还可能被判处缓刑。在案件审理中,谅解书是从轻处罚的一个依据。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私藏猎枪判几年
      我国刑法规定,在没有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拥有和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违反我国枪支的管理规定,私自拥有隐藏枪支弹药被发现后拒绝上交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该犯罪行为的处罚标准是判处三年以内的有期徒刑或拘留管制,如果犯罪分子还存在其他恶劣的犯罪行为,判刑的期限会从三年上升到三至七年。以下的...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公开宣判吗?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公开宣判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公开宣判吗?根据法律规定,不论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判。(一)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判1.审判公开的例外:(1)涉及国家秘密;(2)涉及个人隐私;(3)未成年人犯罪,其中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


·自诉案件审判的特点有什么
      自诉案件审判的特点有什么 一、自诉案件审判的特点有什么 自诉案件的犯罪性质一般不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小,因此在审判程序上有一些特点,这些特点是: 1、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


·法院判决属于物权原始取得吗?
      法院判决属于物权原始取得吗? 一、法院判决属于物权原始取得吗? 法院判决不一定属于物权原始取得,因为如果法院他判决的是继承类型案件所取得的物权,那么是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通过一定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受让所有权的所有权取得方式。主要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


·一、醉驾血液210酒精度判多久?
      一、醉驾血液210酒精度判多久?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


·如何判定完全职务作品和非职务作品的不同
      如何判定完全职务作品和非职务作品的不同1、著作权归属不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因为作品首先是作者思想感情的表现,是创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同其他劳动成果一样也应给予保护。而且由于其劳动成果的无形性,并不像有形产品那样一旦该...


·挪用资金48万判几年
      挪用资金48万属于数额巨大。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偷税批捕法院时间多久判决
      一、偷税批捕法院时间多久判决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是两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在法院审判阶段是两个月,一般情况下是五个月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


·职务侵占16万判多少年
      职务侵占16万属于数额较大,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自首、立功、退赃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


·民事终审判决后最长多长时间可以申诉
      民事终审判决后最长多长时间可以申诉?1、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2、当事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3、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


·教师侵犯肖像权该怎样判定?
      教育关乎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我国一直关注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在我国的地位相对比较高,是因为他们为了教育做出了默默无闻的贡献,对此社会给与的极大认可。那教师侵犯肖像权该怎样判定呢,肖像权的侵犯又有哪些具体内容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根据我国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