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1、村委会接受征收方的委托,并有书面的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征收程序并无其他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如果发生协议履行纠纷,可以追究委托方即征收方的违约责任。  2、村委会没有接受委托,并且在没有任何征地审批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协议征地、协议拆迁,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这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村委会根本没有这样的职权,所签协议从性质上属于无效协议。如果村民签订了这样的补偿协议,可以起诉至法院确认无效,并可要求国土部门对其行为进行查处。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相关规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该征迁范围内的工作。根据上述规定,一般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部门作为主体与被征收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村委会做这4件事是违法,农民有权起诉  1. 村委会无权组织征地拆迁。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国家征收土地要依照法定的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并且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由此可知县级以上政府才是征收的主体,而村委会是没有任何权利的!  2. 村委会无权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形的土地才可以被收回: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若想要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必须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报请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3. 村委会无权私自分配征地补偿款。  征收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不是直接发放给村民的,而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并不是说村委会就可以随意支配这个款项,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和分配需要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4. 村委会无权代替村民签署征收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必须是村民自己签,村委会代签的不算数。在土地被征收时,除非被征收方委托村委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不然村委会是无权替代村民签署该协议。



·一、桂林市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一、桂林市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1)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当出租人与承租人洽商租房时,只要就房屋的使用收益与租金的支付内容达成一致并互相表示同意,出租人即有义务将符合双方事前所约定的房屋状况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并应于租赁期间保持所出租房屋处于双方约定我的状态...


·父母遗嘱独子女继承房产可以吗?
      父母遗嘱独子女继承房产可以吗?父母采用订立遗嘱的方式约定独生子女继承房产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众所周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确立租赁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有利于在法律层面保障双方的权益,而上海是经济发展最快速的一线城市之一,许多外地工作者也需要租房,就涉及到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那么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要怎么办理?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办理地点 区房...


·购买房屋的时候要知道一些术语,这样才清楚房屋的情况。其中商品
      购买房屋的时候要知道一些术语,这样才清楚房屋的情况。其中商品房可以分为现房与期房,一般期房就是指尚未修建完工的商品房,那什么是现房呢?作为购房者无论购买怎样的房产都应该小心注意,那究竟购买想需要注意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一、什么是现房? 现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已经通...


·拍卖房屋的买卖不破租赁能够继续执行吗?
      拍卖房屋的买卖不破租赁能够继续执行吗根据《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卖不破租赁,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


·房屋买卖协议书
      房屋买卖协议书 卖方 买方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 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 第二条 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 第三条 付款...


·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一、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 继承人要自己找相应的有权威的房屋评估部门对要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主要从房屋的房龄、楼层、地段等进行。 评估之前,要先说明是进行继承产权的评估,这样评估价会比市值少25%左右。...


·二手房屋买卖过户程序
      二手房屋买卖过户程序 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第1步:...


·借名买房如何防范风险
      借名买房如何防范风险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在借名购房前,实际产权人应当对名义产权人进行全面了解,不只限于诚信情况、为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还有相关的身份证件以及债务关系等,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2、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借名买房...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签订后可以返还吗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签订后可以返还吗 1、在交完意向定金后7-10天签正式合同,交齐首付款或全款,不过这个时间如果有特殊原因应该可以与售楼小姐协商,看看能不能稍微晚些时间,但一般也不会超过15天的。 2、付款方式一般为一次性付款或按揭贷款,没有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意思是,分期付给开...


·农村夫妻离婚后自建房如何分割财产
      农村夫妻离婚后自建房如何分割财产 农村自建房属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