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被执行人为公司财产分配是否合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被执行人为公司财产分配是否合法?被执行人为公司财产分配是合法的,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分配的处理方式为: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人,首先应当区分被执行人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还是企业法人,然后再针对不同的情况,考虑不同的应对措施。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我们会在正文中详细的展开说明。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实现债权公平受偿的制度。债权人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都是金钱债权;2、被执行人即债务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是法人;3、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而不是已经提起诉讼;4、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或主要财产已经被法院先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5、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当在执行完毕之前提出申请。二、参与分配时优先受偿的问题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后,会涉及到优先债权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3条之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优先权又称先取特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享有的优先取得债务人财产的权利,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享有优先权。司法实践中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那就是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并获得法院批准后,针对被保全的财产,该债权人是否具有优先权?理论上存在争议,本律师认为,债权人不能因为保全取得优先权:保全的目的是防止财产流失而不是直接赋予申请人优先权。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对于工资方面的财产分割的时候都是需要有具体的安排的,比如说被执行人当财产不足的时候,如何来进行清偿需要考虑到清偿的顺序以及债权人所拥有的债权的性质等等,并且参与分配当中的优先受偿也需要符合法律。



·2人股东的任职书应该怎么写
      2人股东的任职书应该怎么写?根据公司市场发展的需求、经董事会提名备案、特此批准!兹任命:________先生兼任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市场营销总监;并负责监督督促和推广________在全国的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务工作。以上任命书自20___年____月____...


·有限公司最低资金是否可以低于营业资金
      可以。这里的最低资金指的是最低注册资金。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营运资金是指可供企业经营周转使用的净流动资产即企业的流动资产超过流动负债的部分.其计算公...


·股东撤股转让没人要怎么处理?
      股东撤股转让没人要怎么处理? 一、股东撤股转让没人要怎么处理? 可以向对外转让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


·公司法人股东被吊销的情形包括哪些
      公司法人股东被吊销的情形包括哪些我国工商局有权利和义务监督我国境内公司的经营状况,而且公司在刚开始创办的时候,是需要到各地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国家有关部门也有可能会直接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这样的话,公司就没有办法在正常运营了,所以作为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


·武汉企业拆迁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武汉企业拆迁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企业拆迁纠纷案件律师费用是多少?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


·公司可以随意裁减人员吗?
      公司可以随意裁减人员吗 ?公司可能会因为经营需要等原因裁减人员,这会触碰到公司许多员工的利益,如果没有处理好的话将会引发许多问题。员工如果不幸是被裁减人员的其中一名,不仅会失去原先的一份较为熟悉的工作,还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严重的还会影响到职业规划、家庭生活。 我国法律对公司...


·公司女同志怀孕能辞退吗
      公司女同志怀孕能辞退吗 一、公司女同志怀孕能辞退吗 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


·公司法现代公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内容?
      公司法现代公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内容?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财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状态,它表明一个企业的财产构成、内部分工协作与外部社会经济联系的方式。现代企业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


·石家庄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石家庄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一般来说,在各个地区注册公司的流程都是一样,但是因为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也有可能是处在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所以注册公司的流程才有了细微的差别。那么石家庄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石家庄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现在有一些小公司为了显示公司实力,会采用垫资虚假出资的非法形式制造公司注册资金大的虚假现象。这种行为社会危害大,是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那么垫资虚假出资危害有哪些?虚假出资还有哪些表现形式?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来做个大体了解。 一、垫资虚假出资...


·公司法有关股东侵权行为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有关股东侵权行为规定的内容有哪些?一个公司在创立之初少不了各位股东的支持与各位员工的努力,股东与员工是一个公司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任何一个企业都免不了有害群之马的存在有些股东同样会做出侵害公司利益的事,那么,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有关于公司法有关股东侵权行为规定是什么,以及股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