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总公司如何设立分公司?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总公司如何设立分公司?

一、总公司如何设立分公司?

1、核名

(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2)所需材料:

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②授权书

③商标注册复印件

(3)所需时间:约5天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所需材料:

①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③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

④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⑤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所需时间:约15天

(4)办理流程:当我们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营业执照后,可能因为材料准备及管辖范围等问题,会遇到以下四种情况

①材料完全符合要求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立即受理申请并发放受理通知书,在安排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后,满足即准予登记,并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否则不予登记,并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

②材料存在问题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让有权更改的人当场更正,直到材料完全符合要求,剩下流程同①。

③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不予受理并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④当申请不属于登记范畴或不属于管辖范围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不予受理并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刻章

(1)地点:公安局

(2)所需材料:

①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②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地点: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2)所需材料

①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②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

③法人身份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④填写一份申请表格

(3)所需时间:1天

5、到国、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地点:国税局、地税局

(2)所需材料:

①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

④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⑤银行开户申请书

⑥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⑦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⑧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所需时间:约30天

6、银行正式开户

(1)地点:总公司开户银行

(2)所需材料:

①国税登记证

②地税登记证

③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7、办理备案手续

(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所需材料: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

②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8、申领发票

(1)地点:税务局

(2)所需材料:

①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地税)

②分公司营业执照

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

9、申请一般纳税人

(1)地点:税务局

(2)所需材料: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我国公司法中明确规定,总公司可以根据自己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来设立分公司,对于分公司的设立一般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来办理,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股东会可以决议哪些事项
      股东会可以决议哪些事项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符合要求。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


·隐名股东权利救济方式有哪些
      隐名股东权利救济方式有哪些?1、与显名股东签订完备的书面协议隐名股东可与代持股人签订代持股协议,明确自己的实际投资人身份,约定代持股人股权行使的方式、股权收益的归属和代持股人的报酬,尤其应当约定代持股人损害隐名股东权益的情形和相应的违约责任,甚至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以此从根本上排...


·股份公司股东退出方法主要?
      股份公司股东退出方法主要有哪些 一)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


·公司法表决权有何明确规定?
      在股份制企业中,股东对公司的决策有决定权,公司决策经三分之二股东表决通过。表决权是公司股东的应有权利,和根据出资比例进行分红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公司法表决权有何明确规定?在股东决策不通过的情况下有什么补偿措施吗?本文我们就这一问题进行阐释。 一、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明确...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在创立之初最重要的一项步骤,就是到我国的工商局进行登记。并且我国对于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是有规定的,以往由于注册资金的门槛过高,使很多想要创业的年轻人都打消了创业的想法。但是新公司法经过修整以后,对注册资金的问题做出了很大一部分的调整。下面我们就为...


·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哪些?
      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哪些 一、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哪些 (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


·公司入职半年才签合同可以得到多少经济补偿?
      员工在入职之后,企业就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的权益都有保障。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员工在入职一个月之后,企业还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公司入职半年才签合同可以得到多少经济补偿?我们来了解一下。一...


·公司卖假货怎么处罚
      我想大家最痛恨的就是假货了吧。你说你高高兴兴的买回来一件你以为是真货的东西,结果别人一看说这是假货,内心得有多么崩溃啊!对于卖假货的公司,更是憎恨。就像前几年在街上总会听见“江南皮革厂”的消息一样。那么,对于卖假货的现象,一旦发现的话应该怎样处罚呢?根据《刑法》第三章中所写:如果...


·公司法验资的行业目前有哪些?
      公司法验资的行业目前有哪些? 公司法在被修改后,已经取消了很多类型的企业必须满足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故而很多行业也就不需要在进行验资,但是根据法律条规的规定,目前,仍然有27各行业在出资后需要被验资,具体来说,公司法验资的行业目前有哪些? 新公司法取消了验资程序,新公司法规定...


·信贷公司法人代表承担什么风险吗?
      信贷公司法人代表承担什么风险吗? 现在公司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还是比较常见的,当然不论是什么样的公司,都存在着一定的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在一个公司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对外就承担着,一些具体的职能,比如说代表公司等等,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信贷公司法人代表承担什么风险吗? 一、信贷公...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撤销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撤销吗 在社会生活中,如果公司是处于正常运营的状态下的话,在我工商局都会登记的有公司法人,公司法人需要对公司的一些相关事宜负责任。所以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想要对公司法人进行撤销的话,必须是建立在公司注销的基础上。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撤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