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现在社会中小企业的处境还是十分艰难的,中小企业融资也比较困难,很难大规模生产发展企业。现在由于国家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比较迅速,融资方式也多种多样。中小企业融资有很多种方式,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融资的定义
从狭义上讲,融资(financing)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说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融资的解释是: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
二、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
尽管目前我国社会资金相对充裕,但无论是正式间接融资体系还是直接融资市场,都未能对中小企业提供足够的资金供给。现阶段,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有如下特点:第一、短期资金融通难度降低,但长期权益性资本严重缺乏。由于各地政府的努力,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有所缓解。但是,现有金融体系只是对中小企业开放了短期信贷业务,中长期信贷和权益性资本的供给仍严重不足。特别是对于大量高科技创业型企业来说,最为缺乏的不是短期贷款而是中长期贷款和股权投资,但这类资本无法从正式金融体系中获得。第二、大企业融资困难得到缓解,但中小企业融资仍十分困难。在现行金融体系中,多数金融机构主要面向大型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服务范围、服务品种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第三、大中城市资金充裕,但县及以下地域资金匮乏。近年来,信贷资金的分布越来越向大中城市集中,一些县及以下地域甚至出现资金供给空白。据调查,2005年有些省的一些县贷款为零增长或负增长,甚至有的地区内所有县均未得到国有商业银行的新增贷款支持。第四、所有制差别正在缩小,但依然存在。由于一些执法和审计部门观念上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着对国企贷款出现坏账不予追究,对私企贷款出现坏账就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现象。银行信贷人员因此尽量不对民营的中小企业贷款,在具体贷款评审中,对中小企业的风险评估也高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上文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有4种:短期资金融通难度降低,但长期权益性资本缺乏;所有制差别缩小;中小企业融资依然困难;县级城市资金紧张。中小企业融资依然有些困难,国家对中小企业也有相应扶持。



·农业企业融资属于什么?
      农业企业融资属于什么? 企业融资的现象是较为常见的,相比起城镇企业的融资,农村企业存在着信息来源有限,且资产额度较低,在加上很多村民不了解农业企业融资属于什么,故而农村企业虽急需融资,但缺乏融资融资渠道,由此而夭折的现象也是比较多的。 一、农业企业融资属于什么? 企业融资是...


·注册公司初审通过增加股东是否合法?
      注册公司初审通过增加股东是否合法?注册公司初审通过增加股东是合法, 可以增加股东的,但是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后,公司不再是一人有限公司,而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变更后其先前债务由谁承担公司债务的承担问题: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


·一、签订分公司合同需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分公司合同需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


·公司法增加注册资本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增加注册资本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放弃稳定的铁饭碗,选择遵循自己的本心,开始自己的打拼,开始自己创建公司。随着自己一步一步的努力,公司自然会由人数较少逐渐变为规模较大的公司。那么在公司逐渐发展过程中,就会面临公司法增加注册资本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


·被收购后公司高管会怎样
      看具体情况:其一、如果收购后,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或者需要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确需解聘高管的,高管会被解聘;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高管仍然在收购的公司中担任高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企业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要保留哪些证据?
      企业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要保留哪些证据?(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可以随意的填吗?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可以随意的填吗?不可以;一般情况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公司是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改制条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改制条件有哪些?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为了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可能会选择改制。有限责任公司会将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以获得上市的机会,改制之后就可以获得更多投资,也可以增加企业的知名度。那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改制条件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未通过是什么原因
      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未通过是什么原因 一、并购重组审核未通过是什么原因 因为并购标的的业绩真实性问题,购买资产事项未获证监会通过,而其他重组获得有条件通过,其审核意见主要是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稳定性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家公司均涉及并购标的的盈利问题,而业绩真实性...


·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什么
      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什么 一、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什么 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融资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经济行为,各企业在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形时,可能会通过向银行等今日能够机构提出融资请求,此时,融资机构一般会要求借贷者提供担保,担保人需要按照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责任的规定,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