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高院关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适用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最高院关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适用年龄是怎么规定的?从中国的刑法规定来看,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二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三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中国刑法之所以规定这样的犯罪年龄段,其目的是为了有效地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对于他们发生危害行为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着重于教育、改造、挽救,即使对极度少数非处罚不可的进行处罚,其目的还是为了教育。因此,中国目前规定的犯罪年龄不仅是科学的,而且也是合理的。二、哪些人不具有刑事责任才能?到达刑事责任年纪,但不具有刑事责任才能的人,也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对此有以下规则:1、精力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分形成损害成果,经法定程序承认的,不负刑事责任;2、间歇性的精力病人在精力正常的时分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3、尚未彻底损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才能的精力病人违法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4、又聋又哑的人或许瞎子违法,能够从轻、减轻或许革除处分;5、醉酒的人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三、精力病人刑事责任才能1、彻底无刑事责任才能的精力病人。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则:“精力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许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分形成损害成果,经法定程序判定断定的,不负刑事责任,可是应当责令他的家族或许监护人严加看守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分,由强制医疗。”由此能够看出:第一,精力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许控制自己行为的才能;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许控制才能,既不能依据行为人的供述来断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片面判断来断定,而是有必要通过法定的判定程序予以承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才能不负刑事责任的精力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族或许监护人严加看守和医疗,必要时也能够由强制医疗。2、彻底有刑事责任才能的精力病人。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则:“间歇性的精力病人在精力正常的时分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力病人在精力正常的时分,具有辨认或许控制自己行为力,因而,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刑事责任。3、约束刑事责任才能的精力病人。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则:“尚未彻底损失或许控制自己行为的精力病人违法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是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约束刑事责任才能的精力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力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力病人。与彻底无刑事责任才能精力病人比较,这种人并未彻底损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才能,因而,不能象彻底无刑事责任才能的精力病人那样,彻底不负刑事责任。可是这种人作为精力病人,其刑事责任才能究竟又有所削弱,因而,我国刑法规则对这种人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对于公民在犯了法之后都是要看这个犯罪者是否属于成年人,是否该负这个案件的全部责任,而我国也是专门的有规定,就是为了让违了法的人可以得到应有的处罚,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



·刑事诉讼中回避条件有几种
      一、刑事诉讼中回避条件有几种 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


·什么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近年来,假冒军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屡有发生,且有发展趋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军队的信任和人民军队享有的崇高声誉,冒充军队单位和现役军人招摇撞骗,攫取非法利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什么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几年?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


·持有型犯罪是继续犯吗
      持有型犯罪不等同于继续犯。具体规定是,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外的持有型犯罪,持有期间的法律变更不具有溯及力,追诉期限应从持有之日而非结束持有状态之日起算。《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


·刑诉法65条规定的具体内容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之后,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即由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为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之后,犯罪嫌疑人就可以不用被继续关押,待开庭时参加审理即可。但取保候审应符合一定的条件,这在刑诉法第65条中有所规定,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刑诉法65条规定的具体内容。 一、刑诉法65条规定的具...


·盗窃罪的刑法规定完整条文
      关于盗窃我们并不陌生,最常见的有入室盗窃、扒窃等等,可能我们自己也遇到过,当然我们没有幸免,一个没注意,手机就被窃贼顺手牵羊了。所以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还是十分讨厌小偷的,但是偷窃、盗窃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刑法上的盗窃罪,那是为什么呢?接下来就让网的我们为您讲解盗窃罪的刑法规定盗窃罪...


·醉驾入刑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让我国司机都懂得醉驾的这种行为
      醉驾入刑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让我国司机都懂得醉驾的这种行为是不能碰,不敢碰的。说起来,我国醉驾入刑实施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不过直到现在为止,很多司机醉驾这种行为在被交警部门发现以后,还抱着在我国涉嫌醉驾需要坐牢么这样一种侥幸的心理,有些人甚至对醉驾入刑这一规定不以为然。 一、...


·入室盗窃未盗得财物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入室盗窃未盗得财物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


·诽谤罪怎么处理,认定诽谤罪需要注意什么?
      诽谤是以传播不利用他人的谣言,对他人信誉造成损害,从而给自己带来利润的非法活动。在现实生活中,实施诽谤行为的,有个人,也有法人。一般来说,个人的诽谤罪的处罚是较轻的,而法人实施诽谤行为,由于损耗到了集体的利益,故而处罚是较重的。具体来说,诽谤罪怎么处理? 一、诽谤罪如何处罚 1...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区分是怎样的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区分是怎样的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


·杀人要判死刑吗?杀人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杀人需要偿命吗?古代有同态复仇的惯习,在当代社会,杀人往往也会被判死刑,但是,如今杀人要判死刑吗?我国法律规定中,哪些人不适用死刑,什么人不能判死刑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杀人要判死刑吗? 杀人要判死刑吗?这个问题不能笼统回答,应该分情况对待。杀人这一行为...


·被依法刑侦拘留最长多久
      刑侦拘留最长多久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