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过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签过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吗

1、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补偿金。

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除名、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劳动合同虽由企业人事保管,你不必太担心。

3、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被辞退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员工被公司辞退到底应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一直是广大人事部门和劳动者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这时到底应该考虑多少情况,来最终得出员工的补偿呢?本文就该案例作个详尽的解释:

1、经济补偿金部分

员工被公司辞退,在劳动法上是属于单位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虽然是属于合同期满未续签合同的情况,但是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同样应该有经济补偿金,其原因劳动法苑网曾经专文叙述,需要了解者可以点击查看合同到期没续签继续工作是什么关系?。

根据一九九四年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从上面叙述中可得知,他在该单位共工作了2年10个月,如果根据劳动部的这个规定,应该给予2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是由上海管辖的话,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五条:“……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这样的话就可以获得3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2、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

就上海的情况来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五条中对此作了详细规定:“……工资收入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十二个月的,仅计算所有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即可。

综上所述,对于签过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被辞退的劳动者是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金的,一般在用人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就会发放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补偿十二个月,同时如果工作时间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也会按照一年的标准来发放。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时限是多长时间?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时限是多长时间?在实践中,建筑工程各方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纠纷的事例并不少见。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很可能会需要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司法鉴定,以明确该纠纷中各方实际应承担的责任。那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时限是多长时间?我们将通过以下内容为您回答这个问题,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补偿标准是多少?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补偿标准是多少?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第四十七条经济...


·工作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工作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会在合同中注明一定的违约金,以此来牵制员工。违约金的存在使得员工在选择跳槽时会有所顾虑,也会损害员工的实际利益。那么,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呢?如果可以,工作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我们为您整理一些有关内容,供广大朋友参考。...


·一、七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七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根据规定七级工伤伤残可以获得职员正常情况下12个月的薪资赔偿,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仲裁多久能拿到赔偿
      劳动仲裁多久能拿到赔偿?1、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长十五日,也就是说,最长六十日,劳动仲裁可结案;2、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中院申请撤销,或者向基层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


·公司可以在什么情况下扣员工工资
      公司可以在什么情况下扣员工工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自己报工伤认定可以吗?
      自己报工伤认定可以吗?自己是可以报工伤认定的;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或工会准备法律规定的材料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首先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患有被诊断的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主动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一年期间内没...


·在我国模板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
      在各行各业当中都有着仅用于行业内部的专业名词,如果不是从事和本行业相关的工作人员,可能在第一次听到这些名词的时候都会觉得非常陌生,比如在建筑工程当中的模板工程。模板工程一般是属于为了工程建设而搭建的临时结构,承载着施工安全问题,所以,建筑行业内部对模板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非常关...


·临时工工资怎么入账?怎么计算?
      一、临时工工资相关政策 2008年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工资性支出做出了这样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这里提到“受雇员工”的劳动报酬也应作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受雇员工”是...


·没有签劳动合同必须要给双倍工资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聘用劳动者时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就应支付双倍工资。不过,是不是所有情形下,没有签劳动合同必须要给双倍工资呢?若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必须要给双倍工资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