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死刑辩护律师该怎么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犯死刑辩护律师该怎么做1、认真分析依据认定事实和法律规定,是否必然得出死刑结论。无论是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的公诉书,还是审判阶段法院的判决书,认定被告人应当被判处死刑的依据,无外乎是涉案证据已经证明其行为结果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死刑标准。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应当做到有的放矢,审查采信证据是否存在不当问题,现有证据能否确凿证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是不是准确等问题。比如某贩卖、运输毒品案,涉案毒品数量已经达到死刑标准,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的依据是其在团伙中是处于支配地位的主犯,但该案有关证据却不能证明被告人为主要出资者,也不能证明其为毒品所有者或者起意、策划、纠集、组织、雇佣、指使者,即几名共犯的地位和作用基本相当,认定其为共同犯罪主犯的证据不足,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宜判处被告死刑立即执行。2、熟练掌握刑法、司法解释、座谈会纪要等不能或不宜判处死刑的规范性文件。司法实践中,危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犯罪、贪污贿赂犯罪和毒品犯罪这几项罪名占到了所有死刑判决的90%以上,有关规范文件对这些常见罪名适用死刑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或者指导意见。一类是从整体上涉及所有罪名的不能或不宜判处死刑等情形,比如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就属于这类规定。另一类是关于具体犯罪不能或不宜判处死刑的规定或意见,比如对于故意杀人犯,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于矛盾激化负直接责任,或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毒品犯罪,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对于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就属于这类规定。对这些规范文件要熟练掌握,才能做到辩护时与法有据。3、从程序特别是证据方面寻找突破口一般情况下,错误或者不当死刑判决往往在程序或者证据运用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瑕疵。辩护律师对此要格外谨慎,认真分析涉案证据能否证明案件事实,以及证据之间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涉案物证是否存在鉴定瑕疵,是否具有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现象等等。比如某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因路脑损伤而死亡,被告人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但由于该案有多人同时击打被害人头-的证据,几名共犯地位和作用基本相当,并不存在主犯的情况下,被告一般不宜被判处死刑,最终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4、在处理整个案件过程中要注意言行恰当刑事律师在接受死刑辩护之日起,应当切实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避免出现讽刺性言论或者其他过激行为。提倡据理力争和崇法无畏的精神,这同不尊重司法工作人员有本质的区别,辩护目的是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生的机会,用法律规定有理有据地说服有关司法工作人员,让他们感受到辩护人说的在理,有的资深律师把庭审经验形象的概括为“辩词绝不含糊,双手递给法官”,比片面采用树立自己“光辉形象”等吸人眼球的行为艺术效果要好的多。司法实践中个别人在法庭上慷慨陈词,在法庭外撇开本案证据及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大谈司法人员在其他方面违法,结果导致对被告人被重判的例子比比皆是。当今社会会有很多,心理比较变态的人,在生活中遇到不开心,心理产生阴影,然后压抑的时间久了,就会做出比较出格的事情。判死刑,对当事人来说是没有什么的,毕竟是自己已经决定好了的,但是对当事人的家里是有严重影响的。



·行政拘留期限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拘留期限法条是怎么规定的?行政拘留一般期限是:10日以内,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二、行政拘留...


·集资诈骗罪三千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现在社会中存在着很多想要不劳而获还挣大钱的人,他们没有正当的经济来源,还幻想着挣钱,只能通过诈骗的方式获得金钱。他们打着集资的名义但是性质是诈骗,这种行为是触犯法律的,但是还是有的人为了利益忽视法律。那么集资诈骗罪三千元的认定是什么? 一、集资诈骗罪三千元的认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


·2023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浙江
      在判断是否构成盗窃罪的时候,除了要有具体的盗窃行为外,同时还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对于大多数盗窃行为而言如果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话,那此时不能认定构成盗窃罪。另外具体对此罪作出处罚的时候,也要注意量刑标准,下文中我们带来盗窃罪量刑标准浙江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1. 构...


·一、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确立的一项涉及为制、贩毒品犯罪提供帮助,以便犯罪行为人逃避法律制裁的罪名。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为犯罪分子窝藏...


·新刑法的容留卖淫怎么判
      一、新刑法的容留卖淫怎么判《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如何区分组织卖淫和介绍卖淫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


·还没成年的那种贩毒怎么量刑
      还没成年的那种贩毒怎么量刑 判处三年以下额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


·入户盗窃不值钱的财物属于犯罪吗?
      盗窃是通过非法手段将他人财务据为己有,而入室盗窃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没有得到值钱的东西法律会怎样判罚,算不算犯罪。到底入户盗窃不值钱的财物属于犯罪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解答您的疑惑。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对于盗窃罪的认定,主要采取“...


·盗窃罪赔偿损失了会不会从轻处罚?
      我们都知道一些犯罪是涉及钱财的,如盗窃罪,盗窃的金额跟定罪量刑息息相关。犯罪嫌疑人也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还会被判处罚金。那么盗窃罪赔偿损失了会不会从轻处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赔偿损失了会不会从轻处罚? 盗窃罪积极赔偿损失是会从轻处...


·刑法中抢劫罪入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抢劫罪入罪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中抢劫罪入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


·缓刑期间犯罪构成累犯吗
      缓刑期间犯罪构成累犯吗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算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形都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形都有哪些有两种加重情节: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