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追尾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事故追尾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在追尾的交通事故中,能够证明伤者是具备工作能力的,可以获得误工费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伤者接受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赔偿误工时间怎么算?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从《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知道,发生交通追尾事故让当事人因此耽误了工作的,可以主张误工费。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不是所有交通事故中都能够主张误工费赔偿,肯定要存在误工的事实,之后才能要求误工费的赔偿。在确定受害人的收入状况的事后,注意区分是属于有固定收入的,还是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不同,确定受害人收入状况的方式不一样。


·诉讼离婚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以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情形的,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是法庭认定这些情形需要相应的证据支持,那么诉讼离婚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


·一、 围巾哥骑电动车与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一、 围巾哥骑电动车与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围巾哥骑电动车与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


·父母的房子需要交遗产税吗?
      父母的房子需要交遗产税吗?1、继承父母房产是不需要交税的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对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继承人需要交纳的税费包括:公证费、房屋评估费、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中国现在还没有遗产税,继承住房,只要...


·房产交易市场上,各类纠纷十分多见,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二手房买
      房产交易市场上,各类纠纷十分多见,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二手房买卖引起的纠纷。那么在购买二手房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购房者应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这也就是说,对于购房者而言,二手房买卖纠纷怎么避免呢?下面将作一个具体的论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1、...


·有过购房经验的人都知道,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交纳一
      有过购房经验的人都知道,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交纳一定的房屋住宅维修金的,如果小区内的公共设施需要维护的话,那通常就是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但除此之外,在哪些情况下还可以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 ...


·工伤认定排除性条件
      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交通机动车事故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九条第(...


·机动车闯单行道怎么处罚
      机动车闯单行道怎么处罚城市中有一些道路是比较窄的,而此时往往只能允许一辆车通行,此时为了避免出现其他的意外情况,通常会划定该条道路为单行道,即只允许一个方向的车辆通行。如果不小心上了单行道的,此时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闯单行道怎么处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闯单行道怎...


·有不动产证就能交易吗
      有不动产证就能交易吗 一、办了不动产证的房子只要符合当地房管局和国家法律允许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


·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
      刑事犯罪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在侦查后认为是刑事犯罪就会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负责起诉,那么作为刑事犯罪的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 除了检察院,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


·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法院在判决案件的一个法律依据
      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法院在判决案件的一个法律依据。法官以此来确定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应当归属于哪一方。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非常值得探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作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


·刮车事件中误工费合理吗?
      刮车事件中误工费合理吗 不合理 如果人没有受伤,不可以索要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车损案件,没有人员伤亡,所以,是不能主张对方赔偿误工费的。 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