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人要负担公司债务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法人要负担公司债务吗一般由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二、公司法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本身也有自己的财产,那么对欠债也就应当由自己的财产来偿还。而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虽然可能对公司有出资或者认购股份,但与公司而言也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原则上公司法人对公司欠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总公司签订合同收款收入划转分公司可以吗?
      总公司签订合同收款收入划转分公司可以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


·存款人死亡配偶能取吗 一、存款人死亡配偶能取吗?
      存款人死亡配偶能取吗 一、存款人死亡配偶能取吗? 根据《中行关于<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借公证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1、在没有注...


·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有哪些
      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有哪些? 一、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 不当得利之债一经成立,当事人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在受益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依民法典的规定,由其继承人负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受益人返还利益的范围受他是善意...


·父母生病夫妻借钱看病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父母生病夫妻借钱看病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借钱给父母看病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因此对于父母看病的费用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


·信用卡欠款1万能判几年
      信用卡欠款1万能判几年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


·大学生借高利贷违反法律规定吗
      大学生借高利贷违反法律规定吗一、大学生借高利贷违反法律规定吗 高利贷本身不违法,国家允许民间借贷,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债务置换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谁?债务置换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 债务置换协议签订主体是债务置换的双方,分别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一般是政府和银行等机构。 二、 债务置换法律规定 关于债务置换法律存在空白,在《民法通则》中有关于债权债务相关的规定 第八十...


·哪些算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尽管如此离婚夫妻往往会就一项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而争论不休。其实这个问题对于债权人来说,这才是比较重要的,因为只有弄清这个问题才能便于债权的实现。那具体来看,哪些算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换句话说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哪...


·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1、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决定发行债券的数量、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 2、由保荐人推荐,并向证监会申报; 3、编制和报送募集说明书和发行申请文件,包括所需引用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


·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一、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1、存款合同
      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一、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1、存款合同必须在储户将款项交付银行经确认并出具存款凭证后才成立,实践合同泛指需要完成必要手续才能成立的合同。所以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2、存款合同是存款人与存款机构之间订立的客户将资金存人存款机构,存款机构开具存单或存折给存款人...


·欠条可以打印吗,打印的欠条有效力吗
      欠条可以打印吗,打印的欠条有效力吗生活中,人们在打欠条往往都是由债务人手写,当然实践中也有人是采取打印的方式来写欠条。那么欠条可以打印吗?而当事人在打欠条的时候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阐述。一、欠条可以打印吗?从法律上来讲,借条手写或打印都可以,但考虑到实践中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