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时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具体来说包括: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这里所说的为家庭共同生活是指所负债务应当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类似为购房负担的债务。其不仅包括衣食住行,还包括教育投资。2、婚前买房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债务应当转化为共同债务;婚前购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其所负债务应当是个人债务,但是当该房产或其变卖的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时,基于该房产的个人债务转化成共同债务。3、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夫妻生活中有以夫妻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也有以个人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前一种所负债务当然为共同债务,后一种只要用于家庭生活,则生产经营中负担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4、因抚养子女或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7、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8、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什么条件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 债务必须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始于婚姻关系生效,终于夫妻关系终止;第二, 债的主体可以是夫妻双方也可以是夫妻中一方;第三, 所付债务必须是为了家庭生活需要并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大多数情况下,用于夫妻生活之间的债务,夫妻商定利用共同财产清还,共同财产不够时在分别承担份额。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要求对属于共同所有的债务一并作出处理。此时原则上是由双方共同偿还,通常先由共同财产进行清偿,要是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由夫妻协商清偿。而在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但是要注意,夫妻债务中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就由夫妻一方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对于另一方而言债权人没有向其追讨欠债的权利。



·发行公司债券条件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条件有哪些?发行债券是公司为了进行融资常使用的一种向社会各界筹资的一种方式,既有利于缓解自身经济危机又有利于债券持有人自身财富的增长,是为社会所普遍接受的一种融资方式。然而公司需满足何种条件才可进行该融资呢?下面则为您详细介绍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一、基本概念 关于公司...


·租客拖欠租金的行为
      租客拖欠租金的行为,是严重违约行为,损害了房东的利益,房东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甚至解除租赁合同。在租客再逾期未交时,房东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如果租客多次拖欠租金,需要经过重重催缴后才交租金的,房东也可以收集证据资料,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解除租赁合...


·连带债务担保条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连带债务担保条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将不在现实生活当中往往有很多债务都是需要进行担保的,因为担保的债务,对于债权人来说可能更有保障。当然,实际上连带债务担保的话,需要签订一个年代责任担保协议书里面会有一些条款,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连带债务担保条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连带责...


·贷款疫情期间可以延期么?
      贷款疫情期间可以延期么?贷款疫情期间可以延期,《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


·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范文是怎样的
      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范文是怎样的在公司企业合并分立时,原有公司企业消灭,原有公司企业的债权债务则需要由新的公司企业来继承,这时,新的公司企业就会发布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作为表示继承原公司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的声明。今天,我们和您分享一下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的相关内容。 一、债权债务承诺书...


·根据法律规定菜贩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菜贩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处理,应该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货物验收单、欠款欠条、货款结算单等确凿证据,在多次催讨仍然无效的时候,就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假期超过了诉讼时效的话,可能事情就很复杂的了。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


·债权抵押中抵押权的实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抵押中抵押权的实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订债权债务协议,在协议中可以约定抵押物。债务到期未偿还的,可以根据提供的抵押物进行变现偿还,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抵押权的实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


·欠钱不还可以告他诈骗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对方是只是恶意拖欠货款,正常情况下应是经济纠纷,不可以告诈骗罪。如果对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货物的,则可以告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后果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 二、民法规定 中国《民法通则》将无权代理概括为三种表现:未经授权的“代理”。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


·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
      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 一个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必然要涉及到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收票据等债权债务,所以说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而非偶尔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 一、...


·打了欠条不承认怎么办
      打了借条不承认的方法:有借条的情况下不承认是没用的,可以直接起诉,借条就是最好的证据。但如果借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虽然可以起诉,但若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则债权人会丧失胜诉权。有借条且没有过诉讼时效的,对方不承认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几率是非常大的,但前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