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一)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二)房屋权属有争议。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或者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也会导致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三)所售房屋存在抵押问题。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四)所售房屋为不能交易的房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五)延期交房并超过合理期限。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六)擅自变更房屋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七)房屋面积误差较大。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八)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九)逾期不办理房产证。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二、解除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一)在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后,购房者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在双方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买卖双方必须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如果开发商违约,并符合合同中有关退房的约定,购房者不但不需要承担责任,还可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没有违约,购房者想退房,在没有取得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要求按合同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没收定金。(二)办理退房合同注销要缴纳哪些费用?1、办理退房合同注销须收手续费,按建筑面积收取。2、办理预售证需10个工作日,办理增减名、退房、转让需要五个工作日。购房合同的解除,并不只是购房者一方的权利,开发商也是可以依照法定情形或者双方之间约定的情形,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至于在购房合同被解除之后,是否会涉及到违约责任的承担,这就要看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解除购房合同。据此,也才能清楚需要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定金最低是多少?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开发商都会收取定金,其实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要收取定金,但每一个买房的人还是缴纳了定金。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房屋买卖定金最低是多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定金最低是多少? 房屋买卖定金并没有具体的标准,每个开发商收取的定金都是不一样...


·继承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继承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一、继承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必须具备以下资料: 1、继承公证书或民法典律文书; 2、继承人身份证证明;(核验原件) (1)本地:身份证复印件; (2)外地: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二、办理房...


·租客搬走了房东欠钱不还怎么办
      租客搬走了房东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租客搬走了房东欠钱不还怎么办? 可以起诉处理,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起诉状 2、本人的身份证 3、欠钱不还的证据 二、债务纠纷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1、准备证据材料 2、起诉 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


·买的房子没过户怎么办
      买的房子没过户怎么办 买的房子没过户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其依然是自始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条款履行。在民法规制的范围内,财产所有权经合法转移后,当事人一方反悔的,法院不予支持。就算财产所有权尚未按原协议转移,一方反悔并无正当理由,协议又能够履行,也应当继...


·一、离婚财产约定房屋归子女有法律效应吗?
      一、离婚财产约定房屋归子女有法律效应吗?离婚财产约定房屋归子女,是没有法律效应的。第一,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直接通过继承方式来处分。民法通则第...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新政是什么?
      一、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新政是什么?2月19日,三部委联合发布新政,从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新政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


·成都购房新政策中购房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成都购房新政策中购房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在成都买房,购房人应该有购房所在区户口(如果户口迁入想要购房的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想要购房的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口不在想要购房的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2、拥有成都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在成都...


·购买商品房该怎么避免风险
      1、逾期型交房纠纷双方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开发商却因为自身的财务风险控制及施工进度控制失控等种种原因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的行为。如果出现了逾期交付的情形,出卖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履行及时告知义务。若没有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作出明确约定的,就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的标准...


·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一、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一、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单位集资建造的福利房,按照相关规定,在住宅未出售之前,该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 权都归国家。而目前按照的公有住房,可以按照房改的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出售的公有住房,另一类则是不可出售的公有住房。 1、可出售公有住房...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夫妻在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而房产也是属于离婚财产中的一部分,并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对离婚房产的分割是离婚夫妻双方都比较在意的。到底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呢?请跟随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种类有哪些?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合同的类型,它的签订的过程中有很多地方是需要我们必须要注意的。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种类有哪些呢?什么是合同无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种类有哪些? (一)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