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法中4离婚损害赔偿具体是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婚姻法中4离婚损害赔偿具体是哪些

一、婚姻法中4离婚损害赔偿具体是哪些?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民事诉讼状包括哪些内容?

1、标题。单列一行在正中写“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诉状”。

2、诉讼参与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如原告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原告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需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以及与原告的关系。原告如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原告写单位名称、地址。次一行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法定代表人应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原告不论是公民或者法人,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在原告的下一项还要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以及与原告的关系。被告栏的事项与写法与原告栏的事项和写法相同。

3、诉讼请求。这一部分主要写明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如要求损害赔偿、债务清偿、履行合同、产权归还等。诉讼请求应写得明确、具体、简明扼要。

4、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是民事诉状的 正文和核心部分,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当事人之间权益纠纷和争议的重要根据。一般是先写事实,后写理由。事实部分,主要是写明被告侵权行为的具体事实或当事人双方权益争执的具体内容,以及被告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发生争执的时间、地点、原因、情节和事实经过都应具体写明,其中,应着重写清楚被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实质性分歧。事实写清楚以后,提供充分的人证、物证、书证及其它足以证明原告起诉有理的证据。理由部分,就是根据事实和证据,写明认定被告侵权或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所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写明提出请求的政策和法律依据,但必须注意援引法律应准确、适当。

5、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可以这样写:“为此,特向你院起诉,请依法判决!此致××××人民法院”。

6、具状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提交诉状的年月日。

7、附项。应依次写明本诉状副本的份数;书证、物证的名称、件数;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年 月 日

综上,离婚损害赔偿是针对具体的过错性行为的,不能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者不触碰底线的过错性行为就让对方支付赔偿金,如果对方不存在着以上过错性行为,无缘无故的让对方赔偿所谓的青春损失费,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能判下来?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夫妻已经没有共同语言,感情破裂,这时可能会有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 ,要求法院判决离婚。那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能判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能判...


·因男方家暴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离婚赔偿法律规定《民
      因男方家暴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离婚赔偿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


·罪犯在服刑期间结婚允许吗
      通常罪犯在监狱服刑的时候,此时其政治权利是被剥夺的,但由于一些人搞不清楚究竟被剥夺的是哪些权利,因此就认为罪犯在服刑期间是不能够结婚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罪犯在服刑期间结婚允许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罪犯在服刑期间结婚允许吗据了解,服刑人员的婚姻自由权虽并未被剥夺...


·离婚男方给多少抚养费《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离婚男方给多少抚养费《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抚养费以必...


·单方申请离婚协议书是什么?
      单方申请离婚协议书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范文,主要内容有: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小孩抚养费金额及其交付方式、财产分割等。其法...


·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是对有过错方的惩罚,也是对无过错方在金钱上的弥补。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要求有过错方予以赔偿,那么具体来说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1、婚姻法第四十...


·根据法律规定所有的重婚都要坐牢吗?
      根据法律规定所有的重婚都要坐牢吗?所有的重婚并不是都要坐牢的,根据我国刑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了犯重婚罪就应该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


·拘役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拘役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一、拘役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是一种刑罚,是对犯罪分子的处...


·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一、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


·同居关系解除时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同居关系解除时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实行平等对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因此,当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也会参照法律规定的...


·子女探视权判决书是什么样的?
      在离婚案件中,探视权是没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该享有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对方拒绝探视,经协商不成的话,当事人可以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就探视权纠纷做出判决。法院受理后,经过审理,会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判决书。那么,子女探视权判决书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子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